禁摩限電、咖啡衝突、高考制度都有一個共同根源

這是早上在羣裏看到視頻,據說發生在廈門,有羣友說離他家就只有1000米。這種事情並不鮮見,各地都有。看完視頻心情憤懣鬱結,聯想到我在加拿大這邊的見聞,所以寫一篇。

上個月和兒子騎車去多倫多downtown,全世界大城市的市中心都一樣,交通都很擁堵。我一般不開車去,開車堵,停車難,但騎車倒還不錯,因爲你可以騎機動車道,比開車還快。

說實在的,我一開始還不太習慣,總想騎人行道,後來被警察說了,才知道人流量大,自行車不要騎人行道,應該騎機動車道。我兒子倒是非常習慣,在車流中穿來穿去,我緊緊地跟在後面。

其實過來考駕照我學過《安省駕駛員手冊知道自行車可以上機動車道,擁有相應路權,如果你要超越自行車,必須保持至少1米遠的距離。

我在羣裏說了一下這個事,有羣友問可以不可以上高速公路,我直覺不可以,畢竟高速公路太快了然後一位溫哥華正在考駕照的羣友發過了一張考題截圖:

她說昨天開了97號、5號、99號高速公路,旁邊都有自行車道。看來BC省比安省對自行車更加友好一些。此外,我查了安省的《公路交通法》,也沒有禁止自行車上高速,只是說要把頭盔戴好——但沒有專門的自行車道肯定沒人去。

自行車+高速路尚且如此,電動車、摩托車就更不用說了。

說到這裏,大家一定知道我想說什麼了。就是不管你使用什麼交通工具,都有上路的權利,並提供相應的道路資源。和之前借姜萍事件談高考中考制度類似,制度設計上要給不同的羣體提供平等的選擇和資源(不管你是上大學還是上技校還是直接工作)。

國內關於“禁摩限電”的分析很多,涉及監管、標準、產業等等,這些我大致都知道,但在我看來,這都是些細枝末節的問題,核心就是一個:路權問題。涉及權利就是政治問題。

八年前我就寫過一篇社論,提出不僅要允許摩托車電動車上路,還要分配相應的道路資源。大家似乎習慣了“馬路就是給汽車準備的”,但無論是保有數量,通行效率還是環保,都應該給摩托車電動車劃專用車道。

“寬闊的馬路,滿地的汽車,更能體現城市的繁榮景象;汽車產業是僅次於房地產的支柱產業;私家車一族更加有話語權,正是這些原因造成了今天的現狀。”

“重新分配後的城市道路,汽車車道勢必大幅度減少收窄……很多人可能覺得這是天方夜譚,但是,這是合理的。”

完整論述大家有興趣可以點鏈接過去看,這裏就不贅述了,貼個點贊最高的讀者評論過來。

不是顯擺,而是我喜歡這句“對啊,憑什麼?”。人之爲人,有時候最重要的就是敢於問這麼一句話,而有些人最怕的也就是有人這麼問。

而我所寫的,也就是想通過我的一點淺薄見聞,讓更多人知道不僅應該這麼做,原來也可以這麼做。

有的人可能會說國情不同,人家人少,我們人多——這跟人多人少沒有關係,不患寡而不均,要堵大家一起堵嘛。

甚至你會發現,越是強勢的,越要受約束,越是弱勢的,越要被保護。《安省駕駛員手冊》在第一頁簡介之前就是一句醒目的黑體字:“駕駛是一種特權,而不是權利。”

“特權”(priviege)這個詞真是很有意思。在他們的語境裏,“特權”是一種受限的權利,低於人人與生俱來的普遍權利。而在我們這裏,“特權”是高人一等的,屬於特權階級。

而擁有汽車在很長一段時間裏,也是有權有勢的象徵。我記得大概在二十年前,還發生過讓山區的小孩碰到汽車要站在路邊敬禮,而這在當時被視爲有禮貌、懂事的象徵。

從新聞內容看,真是魔鬼在細節之中,請注意,是“除貨車、客車外”。

所以問題的根源是什麼?如果一個社會人是要分三六九等的,那麼在各個層面都是如此(用朋友的話說:社保分四等,醫保分三等,住房分兩類),道路自然也不例外,你開不同的車,就擁有不同的權利。“禁摩限電”就是赤裸裸的歧視,除此之外的理由都是扯淡——因爲所有的問題都是可以通過管理來解決的,而不是禁止。

最後,按照“古墓派公知”的觀點,這又是因爲沒有選票:中高考的殘酷分流源於是,Manner咖啡顧客員工衝突源於是,禁止摩托車限制電動車更是源於是。很多人喜歡嘲笑公知觀點陳舊,跟不上時代,稱之爲“古墓派公知”。不過,你告訴我,這個事情背後的根源,不是選票是什麼?多倫多大學畢業技校畢業只有一張選票,打工的和當老闆的只有一張選票,汽車、電動車、摩托車只有一張選票,舍此豈有他途?

很多人覺得選票無用,國外同樣一堆蠢貨上臺,幹一堆蠢事,都差不多……但是,真的嗎?不知道當你被高考中考制度殘酷分流,成爲失敗者,成爲棄子的時候,是否能想到是因爲沒有這個。當你像個機器一樣連軸轉疲於奔命累個半死的時候,是否能想到是因爲沒有這個。當你憤怒砸車踉蹌倒地仍不忘拎着沉重電池和外賣箱的時候,是否能想到是因爲沒有這個。……希望這種時候,我們還都能問出那句“憑什麼”。

諸位,請見諒,我是老狗,學不會新玩意兒了。好在這個號到現在幾乎沒人拿我的IP說事,讓我多少有點欣慰,那我們就繼續聊下去吧——這年頭,只要你不服氣,不認輸,剩下就是看誰耗得過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