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個月購入15年用藥!“迴流藥”騙保如何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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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保障基金是人民羣衆的“看病錢”“救命錢”,然而超量購藥造成浪費、倒賣藥品以套取醫保基金的案件卻屢有發生。近日,陝西省榆林醫保局成功破獲一起涉及“迴流藥”的醫保騙保案件,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參保人三個月內購入15年用藥量
警方介入調查破獲“迴流藥”案件

陝西省榆林市醫保局工作人員在日常巡查中發現,一名患有慢性疾病的參保人常某,在短短三個月內竟購買了足夠15年使用的治療用藥量。這一異常行爲立即引起醫保局的警覺。

經調查發現,常某患有慢性腎功能衰竭等疾病,按照慢性病醫保報銷政策,常某平常的用藥醫保報銷達到85%。這使常某看到了可乘之機,他將多開的藥品低價轉賣給藥販子,藥販子再將藥品流向市場,形成了一條非法利益鏈。

然而,像常某這樣的案件並不是個例。通過調查偵辦醫保騙保案件,警方發現:

  • 不法分子利用超量配藥和重複配藥的手段獲取藥品,轉賣給藥販子。
  • 藥販子回收後再通過網絡低價銷售,賺取差價。

這種銷售“迴流藥”的行爲,導致人民羣衆本該救命用的醫保基金被不法分子啃食。

醫保局建立“追溯碼”支付監管系統

從源頭杜絕“超量購藥”

爲了從源頭上杜絕“超量購藥”現象,國家醫保局推動了藥品醫保結算信息共享,在全國範圍內開展大數據監管試點。陝西榆林市作爲試點城市,在門診統籌定點藥店推廣應用醫保藥品“追溯碼”

這一創新監管措施,通過實現追溯碼與商品碼兩碼合一,在藥品結算、醫保支付環節強制掃碼,有效掌握了開藥機構、購藥數量、購藥週期等關鍵信息。

據藥店銷售人員介紹,參保人在榆林市任何一家藥店提前或超量購藥,系統都會實時報警。

截至6月10日,榆林市81家慢特病藥店的“追溯碼”管控系統共比對了203萬條數據,攔截同一藥品再次支付14057次,涉及費用高達126.29萬元

據悉,國家醫保局正積極探索開發“倒賣醫保藥品”大數據監管模型,完善醫保智能監控系統智能提醒功能,杜絕不同醫院之間輪番重複開藥,多開藥品轉賣牟利的現象。目前,全國已有近半省份啓動了開藥異常提醒工作,北京、天津、寧夏等地已基本實現全覆蓋。

用藥安全不容忽視

直接或間接輔助銷售“迴流藥”均涉騙保

迴流藥的存在不僅擾亂藥品市場秩序,更對用藥安全構成嚴重威脅。

藥販子收購的“迴流藥,包括大量價格較高的抗癌藥,靶向藥等。某些藥品如胰島素和雙歧桿菌活菌膠囊等需要特定儲存條件,如果儲存條件不達標,藥品的質量和效果將受到影響。

據國家醫保局監管人員介紹,有的藥販子可能將真藥盒內裝假藥,或將過期藥品裝入新藥盒。患者看到的只是藥盒上的新日期,卻不知自己可能服用的是過期藥。

國家醫保局明確表示,直接或間接輔助銷售迴流藥均涉嫌欺詐騙保。

今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印發的《關於辦理醫保騙保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明確指出:

  • 明知系利用醫保騙保購買的藥品而非法收購、銷售,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定罪處罰;
  • 指使、教唆、授意他人利用醫保騙保購買藥品,進而非法收購、銷售,以詐騙罪定罪處罰;
  • 參保人轉賣藥品可能面臨無法使用醫保的處罰,甚至同樣構成詐騙罪。

國家醫療保障局基金監管司監管二處處長楊玲指出,個人利用醫保待遇騙取醫療保障基金,轉賣藥品或非法獲利,將面臨3至12個月的醫保聯網結算暫停,並處騙保金額2至5倍罰款,情節嚴重可能構成詐騙罪

日前,國家醫保局、最高法、公安部、國家衛生健康委等六部門聯合部署了醫保基金違法違規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公衆如發現類似行爲,可撥打國家醫保局打擊欺詐騙保舉報電話,或向當地醫保部門舉報,醫保部門視舉報情況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

國家醫保局提醒:參保人要提高警惕,不要購買來源不明、包裝破損的藥品,更不能將手中的“救命藥”變成藥販子的“搖錢樹”。

本文來源:央視新聞微信公衆號(ID:cctvnewscenter)


製片人/王元  主編/杜顯翰
總檯央視記者/楊陽 鄭怡哲 李志貴  吳成軒 榆林臺
編輯/張琪 趙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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