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婪!瑞銀前副總監私吞內地富豪1.3億

來源:香港電臺網站、瑞恩資本RyanbenCapital  


據港媒報道,瑞銀前副總監,涉在兩年間轉走內地客戶的銀行款項逾1.3億港元,客戶發現款項不知去向後由銀行職員報警。警方經調查後,發現副總監持有多個英國和內地物業(包括在英國一棟有27單位的樓宇),另有蘭博基尼、保時捷、法拉利等6部名車。


被告早前承認兩項洗黑錢罪,還押至上週五(2024年6月21)於高院判刑。法官表示,涉案黑錢逾億元,被告從中得益,維持奢華生活,包括名車、物業,判刑須具阻嚇性,判處入獄10年。


案件涉跨境及國際元素


被告系36歲孫健榮,曾任瑞銀副總監,另外被控的欺詐和盜竊罪獲法庭存盤處理。法官陳仲衡判刑時提及被告初犯,辯方求情稱被告將因本案無法再從事原先的專業工作。


陳官表示,案中洗黑錢款項1.3億港元,孫從罪行得益,包括法拉利、蘭博基尼等名車,以及6棟在中國及英國的物業。陳官考慮案中涉及跨國犯案、被告在控方準備好開審文件後才認罪,加上兩罪刑期須分期執行,最終判囚10年。


辯方求情指,涉案丈夫隱瞞妻子,把涉款轉移。法官拒接納其說法,若被告說法屬實,該丈夫發現在瑞銀戶口的部份款項不翼而飛,不會找被告對質,被告亦不需訛稱涉款在另一戶口。法官續指,本案涉及的金額龐大,亦涉跨境和國際元素。


於氏夫婦2016年想把款匯至香港


案情顯示,2014年3月起,被告爲從南京來香港定居的內地夫婦於先生、樓女士,在香港開設的瑞銀戶口之客戶顧問。


被告於2016年10月,向兩人稱以人民幣匯款來港會有麻煩,讓兩人把款項存入他的內地戶口,他再把款項轉爲港元或美元帶來港,再由其表姐的香港戶口轉到兩人的瑞銀戶口。


兩人於同年11月起至2018年2月,把約1.32億人民幣轉到被告的內地戶口。


被告曾向事主發出虛假銀行月結單


2016年11月至2018年2月,於進行37次轉賬,把合共1.32億元人民幣存入29個由被告指定的內地銀行戶口,被告曾傳送虛假的銀行月結單,以證明相等港元款項存入戶口。


被告離後於氏夫婦發現1.24億元不翼而飛。


被告2018年6月離職,新的客戶顧問更新事主帳戶,於氏夫婦覈對瑞銀紀錄,發現1.24億港元不翼而飛。他們找被告對質,被告稱款項存入瑞銀另一戶口。惟瑞銀調查後確認沒有該戶口,遂報警。


被告曾在倫敦購入一棟27單位的樓宇


被告被捕後,警員在其住所發現3個英國和2個內地物業的轉讓文件,總值2900萬港元。警方其後再發現被告在倫敦購入一棟樓宇,共27個單位。此外,被告和其公司持有6輛法拉利、林寶堅尼、保時捷等名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