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證雖好,但在醫學之外的應用還得考慮適用條件
循證醫學的實踐可能是最符合實事求是原則的,人們如果能在這個問題上達成共識的話,可能在其餘各方面的分歧都要小得多。
這一思維方式當然可以應用於許多場景,比如在遠程辦公階段,強制要求所有員工必須在工作時間內處於攝像頭的監控之下,這個要求會有利於提高工作效率麼?
這是可以通過對照試驗來證明的,我們假設經過對照試驗之後發現,這個要求並不能提高工作效率,老闆在明知這個結論之後,仍然做此要求,那麼我們可以認爲,該老闆是個蠢貨。
如果經過對照試驗證明此舉確實能提高工作效率,但是員工不想爲此犧牲隱私,老闆卻固執己見,我們只能說老闆是個沒人性的壞逼,但絕不能說他是個蠢貨。
但很多問題是無從參照很難拿到證據的,比如以人類最主要的焦慮來源擇偶而論,雖然情感專家比驢都多,但它們能幫你找到合適的對象麼?它們的建議有證可循麼?
2019年10月,喬爾在加拿大滑鐵盧大學進行了一次專題報告。報告題目是《我們可以幫助人們更好地選擇伴侶嗎?》
喬爾在與其餘85位全球最著名的科學家組建了團隊,彙總了來自 43 項研究的數據,從上萬對夫妻中搜集並分析了百餘個變量,使用了最先進的機器學習模型後,結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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