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使館三悼胡友平,降半旗表達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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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護在華日本婦女兒童被嚴重刺傷的中國校車引導員胡友平女士經搶救無效逝世之後,日本駐華使館在官方賬號上連發三條微博,對胡友平女士的英勇之舉和不幸離世表達崇敬、痛惜與哀悼。
同時,日本使館爲胡友平女士降半旗,以示哀悼,蘇州官方也準備授予胡友平“見義勇爲模範”稱號。
可以說,即便網絡上充斥着大量毫無人性的發言,但在中日兩國思維正常的人們眼中,胡友平女士見義勇爲、保護弱小的英勇行爲,得到了完全一致的讚頌和崇敬。
胡友平身上,體現了一種真正的人道主義精神。
人道主義精神是普適的,針對的是所有在遭受自然災害、人間苦難和犯罪行爲時,我們同爲人類所表達出來的感同身受和悲憫。
這是不分國家、不分民族、不分膚色的普適價值和情懷,所以,從來沒有什麼美國人專屬的人道主義、日本人專屬的人道主義和中國人專屬的人道主義的說法。
不能因爲兇手是中國人,他試圖殺害無辜的日本人,就認爲他是英雄,認爲其無罪。
然而,網上的大量留言,卻讓人不忍直視。
這些毫無人性的發言,當然不能代表中國人,卻代表了很大一部分中國人的普遍心態。
他們心態可能是這樣的,歷史上日本曾經侵略過我們,打敗過我們,殺害了我們太多同胞,這筆賬一直沒有清算,日本也一直沒有真誠的道歉,所以,現在落在他們頭上的任何壞事和不幸,都是老天爺對他們的懲罰,都是值得慶祝的事情。
在前天的文章後面,連我的讀者裏,都有人留言表達出同樣的意思。
這點讓我十分喫驚。
這種心態有什麼問題呢?可能沒有人仔細想過,我來給大家捋一捋。
只有依據法律決定一個人的死亡,才具備正當性,這是人類社會的基本準則,也是對所有人不被非法剝奪生命的保護。
所以,我們要做的,是把這個世界上的所有侵略者都送上法庭去受審,不管他是哪國人,什麼膚色,什麼種族,對吧?
你總不能說,你就代表法律,你就代表正義,不需要程序,不需要審判,你就能宣判一個人該死,這就是不講道理了。
也就是說,除開法律判決,對任何一個人遭遇自然災害的同情和非法侵害的反對,應該是全人類共同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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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爲什麼會如此篤定地認爲,自己有權決定他人的生死,而對自己毫不懷疑的呢?
試想,如果日本國內的瘋子也秉持同樣的想法,僅僅因爲討厭中國人,就針對和爲難在日華人和赴日中國遊客,你覺得好嗎?你覺得對嗎?
誰也不能代表別人說,你不能怨恨,不能傷痛,甚至,你對日本永遠仇恨,對日本人永遠警惕,這都是你的自由和權利,我沒有資格讓你放下,但也請你明白,你也沒有資格讓別人不放下,你可以表達你的觀點,別人也擁有表達他觀點的權利而不被你強迫與裹挾。
加沙的兒童是兒童,以色列的兒童也是兒童,你總不能說加沙的兒童死了,你痛苦不堪,以色列兒童被恐怖分子虐殺,你卻魅邪一笑?
不覺得瘮得慌嗎?
所以,如果你痛恨日本侵略者,我是堅定支持你把所有的侵略者都送上法庭審判,支持你在市場上甚至戰場上戰勝他們,我都敬佩你是個漢子。
在網上口嗨,如今發展到現實中動刀,除了敗壞國人形象,給出國遊玩的同胞添麻煩,影響我國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和平發展的環境,把在華外國人都嚇出去,把鉅額投資都撤回去,百無一用。
還是那句話,能夠決定一個人死亡的,唯有法律,依據法律決定一個人的死亡,才具備正當性,這是人類社會的基本準則,也是對所有人不被非法剝奪生命的保護。
日本使館爲何要三悼胡友平?
不僅僅是因爲她是中國人,而是因爲她首先是個人,是個保護了一對母子和校車上一羣孩子的英雄,她體現的不僅僅是中國人的精神,而是屬於全人類的人道主義精神。
胡友平保護的,首先不是日本的母子和日本的孩子,她保護的是人本身。她不一定知道“人是目的”的原則,但她的所作所爲充分體現了把人當做目的。
當一個人還在“以身份斷是非”的階段,他一定會雙標,他一定會自相矛盾,也一定會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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