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4年6月28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一、任命茅仲華爲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二、任命高曉力(女)、耿寶建爲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三、免去邊永民(女)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四、任命何帆、邵長茂、喻海松、韓偉、馬淵傑、張宇、劉哲、沈小平、王煒、姚寶華、陳龍業、石磊、高櫸、朱世亮、李晨(女)、張倞(女)、劉姣(女)、饒曉燕(女)、魏欣(女)、尹慧慧(女)、趙瑞強、葉海情、尉增輝、李健、楊聲淦、吳志梅(女)、李斌防、張彩霞(女)、程佔維、劉娜(女)、馬小紅、趙欣爲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員。五、免去儲榮魁、劉飛、趙嘉琴(女)、徐春鵬、吳紅權、劉鵬、萬琦、陳穎(女)、顏峯的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編輯: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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