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開車頂人“失當”,也要正視背後的物業糾紛

韓浩月趙


不管怎麼說,物業公司和業主之間的糾紛,不該鬧到開車頂人這樣的“硬碰硬”局面

據媒體報道,6月18日,有網友發佈視頻稱,因停車費糾紛,南昌一小區物業人員被一位公職人員開車頂在車上行駛。當事駕駛員告訴媒體,小區業委會要求物業公司退場,並告知業主無需交物業費和停車費,所以他沒有交停車費,當天出門被阻攔後發生糾紛。他向記者證實,自己確實是一名公職人員,但不希望此事對單位造成影響,目前當地警方已經介入此事。

↑網傳視頻截圖
視頻中,兩名男子趴在一輛正在行駛的白色轎車的引擎蓋上,儘管速度不快,但場面相當驚險。身爲公職人員,不交停車費,還不顧他人安危開車頂人,在輿論發酵後,這位公職人員也遭到了網友的口誅筆伐。
不過,隨着後續報道出爐,更多事實呈現,這似乎不是一起簡單的公職人員耍威風事件。停車費糾紛背後,是小區和物業公司持續已久的衝突,而這名公職人員恰好站在了矛盾的前沿。
這當然不是給這名公職人員開脫。身爲公職人員,理當以身作則,注意言行舉止,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在面對物業糾紛時,更應該保持冷靜,避免衝突擴大化。開車頂人實屬危險,哪怕沒有造成傷害後果,也是惡劣的示範,也是將矛盾進一步激化。
針對其不當行爲,當地信訪局發佈情況通報稱,正會同有關部門深入調查。所以,儘管他回應稱,“不希望事件對單位造成影響”,但這樣的過激行爲,對公職人員的形象造成了影響,這是客觀事實。最終如果因此而被單位處罰,也談不上冤枉。
不過,一碼歸一碼,公職人員開車頂人,需要被批評和譴責,但從報道來看,物業公司在被清退後拒不退場,物業人員強行攔車收費,又何嘗不是一種缺少法律依據的霸道? 
“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這是《物業管理條例》等法規明確的業主基本權利。一旦物業公司被清退,其與業主之間的服務合同即告終止,自然也就失去了收費的權利。
根據報道,因對物業服務不滿,事發小區在多年前就已經和物業公司終止了合同。作爲業主大會執行機構的業委會,前不久還向物業公司發了《物業交接、退場通知函》,告知物業公司停止一切收費行爲。如果合同早已終止,那麼物業人員強行攔車收費,本身就涉嫌違法。 
有網友表示,開車頂人事件是物業人員故意碰瓷,利用其公職人員身份“做局”,擴大事件影響。這種解讀猜測沒有依據,當然不該輕信。但物業公司拒絕退場的背後,也不排除有物業費被拖欠等因素。關於衝突背後的利益糾葛,圍觀者不妨理性喫瓜,耐心等待調查。 
不管怎麼說,物業公司和業主之間的糾紛,不該鬧到開車頂人這樣的“硬碰硬”局面。無論是物業公司,還是包括那名公職人員在內的小區業主,面對糾紛和衝突時,要理性維權,通過合法途徑解決問題,而不是採取過激行爲。以違法來反制違法,只會鬧得一地雞毛。 
因而,相關方面對於這起開車頂人事件的調查處理,也別停留於公職人員行爲違規的層面,更應該看到背後持續已久的物業服務糾紛,並通過有效的溝通和協商機制,讓問題儘早得到妥善處理。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熊志

編輯 汪垠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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