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學生會發布幹部任命公告,細緻規定職位級別

這是 7 月 21 日的衛星新聞。

7 月 19 日,中山大學(“中大”)學生會官方微信公眾號發佈《中山大學學生會 2018—2019 學年度幹部選拔公告》,公示了對兩百多名學生幹部的任命。

公告上的學生幹部分屬中大學生會的秘書機構、組成部門、辦事機構、直屬團體和由機構管理的學生會部門。在“秘書機構”和“組成部門”部分,公告還特別標註了一些職位是“正部長級”還是“副部長級”。兩百多人的團隊覆蓋了中大的五個校區。

這份措辭和內容頗為“成熟”的任命公告隨即引發了輿論熱議。批評聲音指其為官僚化做法,聯想到大學學生會中“權力操演”的普遍狀況;支持中大學生會的一方則強調,外界並不瞭解學生會的日常工作與貢獻。

一名自稱並未加入校學生會的中大學生表示:“官僚主義這個名頭,無論如何,不應該拿中大開涮。”這名學生亦指出:“文件是死的,人是活的,從一份死的文件引出這麼多猜測,不如實打實地去了解一下學生會平時的工作和學生會幹事們的品行吧。”

7 月 19 日當晚,中大學生會刪除了任命公告。7 月 20 日,中大學生會聲明迴應:“具體崗位設置的初衷主要是為了明確學生幹部的服務職責,更好地服務各校區廣大同學,並作為進行綜合素質測評時的參照。在公告中,我們錯誤使用了級別的表述,對此深表歉意。”

事實上,中大學生會公眾號 6 月 29 日還發布了一條“關於實行機構改革的通知”,提及“根據我會工作的新使命、新特點,決定實行機構改革”,明確該會由五類機構組成,撤銷和新建一批機構。例如,在原辦公室的基礎上新建三個秘書機構,也就是 7 月 19 日任命文件中出現的“內建辦公室”、“外事與會友辦公室”、“督查辦公室”。

一些媒體反思了任命公告反映的深層問題。

《解放日報》旗下的“上觀新聞”評論稱,學生會組織的權力分層、權力分等體現了社會學意義上的“科層制”特徵。評論肯定了科層制的合理性,但認為這種組織形式並不適用於學生會這個特殊的“學生自治組織”:“我們在大學裡一再教育和告知學生,人與人是平等的,為什麼一個學生就必須在韋伯所說的‘命令-服從’的科層制管理體系內生活?”

“光明網”評論檢討認為,當前我國學生會的“自組織”根基並不牢靠,“行政權力可以輕輕鬆鬆地通過規章制度等形式滲入到學生會組織當中,其日常運作的行政化傾向也就可想而知。”評論認為,學生群體處於行政化思維的末端,指責學生會和學生有失公允,但“部分學生在面對輿論批評時主動跳出來否認指責、理直氣壯、狡辯護短,這就非常值得深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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