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成雙:掠奪屠殺印第安人是西方殖民者的“原罪”

作者:付成雙

來源:《歷史評論》2024年第2期



美國總統傑斐遜說:“我們可以儘可能地促成與印第安人的貿易,爲他們提供所需要的東西。如果他們沒有錢,我們可以借給他們,並儘可能讓他們負債……這樣,他們就會心甘情願地出售土地。”


歐洲殖民者在北美殖民定居的過程,也是印第安人被剝奪土地、被屠殺和邊緣化的過程。殖民者依仗軍事和經濟實力巧取豪奪印第安人的土地,並以“文明進步”的名義推行所謂“強制同化”政策。19世紀末,殖民者得到了北美大陸絕大部分土地,白人成爲主導性族裔,而印第安人從數百萬銳減至不足40萬,被驅趕進一個個保留地,淪爲自己土地上的“流亡者”和“正在消失的種族”。


製造“侵略有理”論


爲掠奪印第安人土地,殖民者對印第安人百般污衊,製造各種輿論藉口。首先,殖民者刻意渲染北美大陸的原始狀態,從而爲他們通過所謂“文明”、“進步”手段掠奪印第安人土地尋找依據。普利茅斯殖民地總督威廉·布拉福德曾說,白人所在地區是“一片廣闊無邊、無人居住的土地,十分富饒,適宜定居,找不到任何文明居民,只有一些殘暴的野蠻人在林中游蕩,而這些人與這裏出沒的野獸並無多大差別”。殖民者將北美大陸定義爲一片“無主之地”,根據基督教使命觀,歐洲基督教徒向這裏擴張定居,正好可以“彰顯主的榮耀”。這種使命觀其實就是19世紀美國“天定命運”(manifest destiny)假說的雛形。


其次,殖民者通過宣揚“文明”與“野蠻”的對立,否認印第安人的土地所有權,爲驅逐後者製造藉口。“文明”與“野蠻”對立假說,是近代歐洲殖民者發明出來用作征服其他弱小民族的理論工具。有學者指出:“文明與野蠻相對立,這一矛盾是個極有用的命題,它可以很好地用來當作自我陶醉的手段和進行征服的理論。”清教徒理論家羅伯特·庫什曼蔑稱:印第安人“不勤奮,沒有藝術、科學,也沒有技術或手段來經營他們的土地或利用土地上的物品,僅僅是糟蹋和破壞,而且因爲缺乏施肥、採集和其他活動,反而損害了土地……他們像狐狸或其他野獸那樣穿過草地”。庫什曼將印第安人與狐狸、兔子等動物類比,目的在於否認印第安人對北美土地的所有權。根據清教徒牧師溫斯羅普等人的理論,印第安人擁有的只是土地的臨時性“棲居權”,而不是“所有權”,當白人需要耕種這些土地時,印第安人就要把土地交給白人。


最後,殖民者將印第安人污衊爲嗜血殘忍的“野蠻人”,爲征服和消滅他們尋找藉口。著名印第安史專家威爾伯·雅各布斯指出:“把弗吉尼亞印第安人稱爲可怕的野蠻人,可以讓殖民者名正言順地佔領土著人的土地。”弗吉尼亞的白人殖民者塞繆爾·伯卡斯惡毒攻擊印第安人的言論早已臭名昭著——“如此美好的土地,如此野蠻的人羣,他們除了徒具人形外,沒有一點人性,不知文明、藝術和宗教爲何物,比他們所獵取的野獸還野蠻”。


殖民者不斷醜化印第安人,使得“野蠻的印第安人”形象成爲美國社會中的主流觀念。19世紀美國著名擴張主義分子亨利·克萊道出了殖民者的心聲:“印第安人天性不會被同化,是不值得保護的種族,不必爲他們在人類大家庭中的消失而惋惜。”隨着美國西進運動高潮的到來,殖民者對印第安人的攻擊愈加瘋狂和荒謬——“一個好的印第安人是一個死的印第安人”。


巧取豪奪


殖民者對印第安人的巧取豪奪,慣用兩手:一是逼迫印第安人按照殖民者設定的條件“出售”土地,二是明火執仗武力搶奪。


殖民地建立早期,殖民者人數不足,他們更傾向於採取欺詐的方式“購買”印第安人土地,最著名的當數“步行購買”。1737年,賓夕法尼亞白人同俄亥俄地區的特拉華印第安人進行了一次土地“交易”。殖民者先是誘騙特拉華印第安酋長同意以一個人一天旅行的距離作爲所爭議土地的邊界,然後又僱傭腳步最快的愛德華·馬歇爾來執行這一計劃。結果,愛德華·馬歇爾一天竟然走出了70英里,遠遠多於印第安人習慣的每日20—30英里的距離。白人據此獲得了120萬英畝(約4860平方公里)土地。


隨着殖民者力量增強,尤其是美國獨立後,在對待印第安人問題上,美國社會存在兩種聲音。一部分人主張用武力征服印第安人。但鑑於此前與印第安人作戰損失巨大,以及美國當時的武裝力量較爲薄弱,時任陸軍部長的亨利·諾克斯不主張武裝征服,認爲應該通過“購買”來解決土地問題,即所謂“有榮譽的擴張”理論。時任總統傑斐遜是這一理論的支持者,他說:“我們可以儘可能地促成與印第安人的貿易,爲他們提供所需要的東西。如果他們沒有錢,我們可以借給他們,並儘可能讓他們負債……這樣,他們就會心甘情願地出售土地。”


1784年,美國政府逼迫已失去抵抗能力的易洛魁六大部落簽訂《斯坦威克斯堡條約》,迫使後者放棄俄亥俄地區領土所有權。1789年,西北總督聖克萊爾與主張妥協的印第安部落易洛魁人和懷恩多特人簽訂《哈馬堡條約》,通過象徵性支付9千美元的物品“購買”了大片土地,由此確立了美國政府通過“購買”吞併印第安人土地的“合法性”和“正當性”。同時,這一策略也分化了印第安人,使聯邦政府騰出手來集中精力打擊印第安人主戰派。1794年,安東尼·韋恩少將率領聯邦軍隊在“倒樹之戰”中擊敗西北地區由多個印第安人部落組成的抵抗隊伍,次年強迫他們簽訂《格林維爾條約》,印第安人被迫割讓俄亥俄東南部大片土地,承認美國人的統治權,而美國僅支付了價值2萬美元的物資“補助”。


1868年,美國政府代表與印第安部落首領簽署《拉勒米堡條約》,規定大蘇族保留地範圍,並承認印第安人對聖山黑山的永久所有權。1874年,美軍中校卡斯特違反條約勘探黑山,發現了黃金。美國政府立即撕毀條約,趕走印第安人。圖爲1868年,美國政府代表與蘇族和阿拉帕霍族部落代表談判簽訂《拉勒米堡條約》的場景  資料圖片


19世紀20年代,美國出現了所謂“印第安事務危機”。一方面,越來越多的部落酋長拒絕再談判割讓土地;另一方面,南部諸州越來越渴望得到印第安人的土地。在這種情形下,一個解決印第安問題的一攬子計劃逐漸成熟,即把東部印第安人全部遷移到密西西比河以西地區,從而實現兩個種族的永久隔離。


1830年,以殺伐印第安人起家的美國總統安德魯·傑克遜,簽署強迫印第安人西遷的《印第安人遷移法》。東部印第安人被迫踏上前往密西西比河以西的“眼淚之路”(Trail of Tears)。切諾基人被押解前往西部居留地的苦難過程,可謂整個印第安人部落悲慘命運的縮影。被迫遷移的18000多名切諾基人中至少有4000人因飢餓、瘟疫和遭受虐待死於途中。一位曾參與押解的佐治亞志願兵回憶說:“我參加過內戰,曾目睹過成千上萬的人被殺戮,有的人身體被槍彈射成碎片,但切諾基人的遷移卻是我所見過的最殘忍的景象。”


趕入保留地


被趕到密西西比河以西的印第安人並沒有獲得多久的安寧。19世紀50年代後,美國西進的步伐越過密西西比河,印第安人再次遭到驅逐和掠奪,最終被驅趕進一個個孤零零的保留地。


保留地制度的源頭可以追溯到美國成立之前。當時東部一些弱小部落無力抵抗殖民者蠶食,不得不搬進殖民者爲他們劃定的區域內生活。1830年,美國政府從西部多個印第安部落劃出部分土地,將東部印第安人驅趕入內,這些地區成爲保留地的雛形。1851年,美國政府又通過一項法令,撥款10萬美元用於給印第安人設立保留地,此舉標誌着印第安人保留地政策正式推行。1851—1871年,聯邦政府先後同各印第安部落簽訂100多個條約,建立起141個保留地,絕大部分印第安人被圈進保留地,而保留地之外的土地則被美國政府強行“購買”,美國政府因此大賺特賺。據印第安事務官員約翰·科利爾計算,1826年以前,美國政府通過“購買”方式獲得的印第安人土地平均價格僅爲每英畝3.147美分,而其出售價格則是每英畝2美元。


從西遷政策到保留地政策,在殖民者的步步緊逼下,已至山窮水盡的印第安人迸發出最後的反抗力量。美國內戰後,西部草原上爆發連綿不斷的印第安人戰爭,阿帕奇、科曼奇、納瓦霍、科奧瓦等部落都掀起大規模武裝反抗鬥爭,最著名的當數阿帕奇的傑羅尼莫領導的反抗鬥爭。在阿帕奇人被趕進保留地後,傑羅尼莫三次率領族人離開保留地,並領導小股武裝力量反抗美軍追擊。直到1886年,傑羅尼莫被關進監獄,標誌着西南地區印第安人反抗鬥爭結束。大草原北部最著名的印第安人戰爭是蘇族的武裝反抗運動。在1866年費特曼之戰中,紅雲部落擊斃美軍81人,震驚美國聯邦政府。在1876年的小比格霍恩山戰役中,由喬治·卡斯特率領的美軍第7騎兵聯隊陷入印第安人包圍圈,包括卡斯特在內的268名美軍士兵被擊斃,此戰是美軍在印第安戰爭中損失最慘重的一場戰役。


印第安人的激烈反抗,遭到殖民者瘋狂報復,1890年12月29日發生的“傷膝谷大屠殺”即是一例。在“大屠殺”發生前,美國西南部印第安人中逐漸流行一種名爲“鬼舞”(ghost dance)的宗教儀式,其創始人稱:上帝已經以土著人的面目重返人間,白人入侵者將會消失,印第安人祖先的“鬼魂”將引領他們重新走向獵場,迴歸傳統生活。“鬼舞”的流行使保留地中的印第安人看到了希望,也讓殖民者及負責監控的美軍部隊憂心忡忡。1890年12月15日,美國駐印第安保留地官員派人抓捕並打死了著名的印第安領袖坐牛。坐牛的部落逃往大腳酋長的部落。大腳酋長率領這批印第安人前往松嶺保留地尋求紅雲部落庇護。12月29日,這支主要由婦女老幼組成的300多名印第安難民隊伍,除3名倖存者外,在傷膝谷全部被美軍屠殺。


經過近半個世紀的威逼利誘與屠殺,美國政府最終把印第安人全部驅趕進了保留地,爲殖民者騰出土地。印第安人的土地從19世紀30年代密西西比河以西的絕大部分地區,銳減到合計不足2萬平方英里的一塊塊保留地。以大平原上的科曼奇人爲例,他們在1865年前還擁有3億英畝的狩獵地,最後則只剩下一塊300萬英畝(約12140平方公里)的保留地。


“強制同化”


隨着美國西進運動深入,可供白人掠佔的土地越來越少,於是他們將目光轉向印第安人最後的棲身地——保留地。美國國會在1887年通過《道斯法案》:第一,授權美國總統解散作爲法律實體的印第安部落,將部落土地分成若干小塊,作爲“個人份地”分配給部落成員;第二,凡接受土地分配和脫離其所在部落並接受“文明教化”的印第安人,都將被授予“公民”資格;第三,強制“文明開化”。聯邦政府有權將分配後剩餘的土地,以每份160英畝爲單位,出售給白人定居者,出售土地所得資金由聯邦政府保管,用於印第安人的“教育”和“文明開化”。


《道斯法案》可謂強盜政策,是對印第安人釜底抽薪的致命一擊。首先,通過土地私有化剝奪印第安人剩餘土地,徹底瓦解印第安人的經濟和社會基礎。1887年該法案頒佈時,印第安人尚擁有1.38億英畝土地,到1933年,印第安人土地僅剩下4700萬英畝。其次,通過份地制獲得“公民”身份的印第安人,被從印第安部落羣體中剝離出來,納入美國政府統治之下。被拋入白人主流社會的印第安人,失去部落組織庇佑,而所謂的“公民”身份也沒有帶來真正的獨立自由。從執行結果看,獲得“公民”身份的印第安人普遍陷入貧困,最終成爲美國現代化的犧牲品。最後,強制性的“文明開化”政策試圖從精神層面滅絕印第安人的文化傳統和族羣意識,其主要手段是設立寄宿制學校。亨利·普拉特創立的教育模式最爲典型,他曾言,“一位偉大的將軍說過,唯一好的印第安人是一個死的印第安人”,“從一定意義上說,我贊同這一理念,但應以如下方式,即滅絕印第安人的族性。殺死印第安性,拯救他的人性”。普拉特將馬恩堡監獄中改造犯人的理論用於印第安兒童教育,並取得初步“成功”。此後,隨着美國政府對印第安教育撥款增加,越來越多的印第安寄宿學校建立起來,扣上了徹底滅絕印第安人的“最後一環”。


西方殖民者在北美大陸驅逐和掠奪印第安人、移民定居並走向現代化的歷程,一直被書寫爲“文明”戰勝“野蠻”的成功故事,但本質上卻是一部北美印第安人的苦難史。殖民者對北美印第安人的掠奪和屠殺是世界近代史上黑暗邪惡的一幕,也是白人種族主義和殖民主義肆虐世界的一個典型。北美白人只有正視歷史,還印第安人以完全的公正,纔有望從殖民主義和種族主義的“原罪”中獲得救贖。


作者單位:南開大學世界近現代史研究中心


可點擊下方“閱讀原文”,關注中國社科院學術期刊官方微店,訂閱《歷史評論》《歷史研究》和《中國歷史研究院集刊》。


編輯:拾 壹
校審:星 漢

中國歷史研究院官方訂閱號
歷史中國微信訂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