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服務費直接下發到服務人員手中?


小費最早出現在18世紀的英國倫敦。當時酒店的桌子中間會擺着一個寫有 “to insure prompt service”(保證服務迅速)的碗,顧客只要將零錢放入碗中,便會得到迅速而周到的服務。這種做法被顧客廣泛接受,逐漸在西方國家成爲了一種約定俗成的習慣。其開頭字母縮寫“Tips”,也因此成了小費的正式名字。


不久前,美國前總統特朗普在新一屆競選集會上承諾,如果當選,將免徵酒店員工及其他工作人員的小費稅。做爲酒店大亨,特朗普自然深諳這個承諾的效用:如果此舉實現,可能會使600萬美國人的實際工資增加,其中酒店客房服務員等旅遊行業的工人將受益最多。


因爲美國聯邦法律有規定:不賺取小費的僱員的最低工資爲每小時7.25美元,而同時賺取小費的僱員的最低工資爲每小時2.13美元。可想而知,在每小時服務收入僅有2美元的情況下,小費可以說是他們的職業收入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了。



小費文化,真的存在即合理嗎?


但另一方面,美國小費文化的過度膨脹,也讓許多消費者越來越抗拒支付小費。


1. 最讓美國人崩潰的,就是小費文化的無孔不入


如美國的酒店服務業就是需要靠小費補貼的行業之一。從入住到離開,幾乎每一個環節都需要支付小費。且酒店的小費往往和它的消費標準成正比,也就是說,酒店越貴、消費標準越高,需要支付的小費也就越多。美國旅館業協會(AHLA)還曾專門出過一份酒店小費指南:


    往返酒店的班車司機:每人$1-2,或團體$4-5。

    代客泊車服務:送車時應給$1-5的小費,停車時給不給小費則自行決定。

    門童/搬運行李:如果工作人員幫你把行李送到房間,小費按每件行李$1-5算,特別是行李很重或者讓他們介紹房間設施的話;如果退房時要求送行李也應該要再給小費。

    看門人:如果幫你叫出租車,給$1-2,如果他們幫你裝卸行李,應該按行李重量和件數適量多給。

    酒店管家:根據服務給$5-10不等。

    客房清潔:每晚$1-5不等,應該每天分開給,放在信封裏或者留紙條說明。

    送貨上門:如果你有特殊要求,比如要額外的被子等,通常一件給$2,多件給$1/件等。

    客房服務(Room service):如果酒店賬單上沒有包含客房服務費,則應給15-20%。

    酒吧調酒師(Bartender):每杯飲料$1-2;或飲料總價的15-20%。

    餐廳服務員(Waiter/Waitress):通常是賬單總價的15%,服務特別好的給20%。


層層堆疊下來,客人給出的小費數目也是十分可觀的,如果住的是高端酒店,那數額可能會更加驚人。也有的客人會在支付完一系列小費之後,發現酒店已經在賬單中自動添加了20% service fee。所以賬單中是否已經包含小費,還需要提前詢問清楚。



2. 其次讓人頭疼的是,小費支付基本是強制的、必須的。


如果你拒絕支付小費,有時反而是對服務人員的霸凌——但這也實在不能怪罪服務人員,因爲美國幾乎所有從事服務行業的人員薪資都非常低,甚至完全無法支撐基本生活所需,某些州的服務員甚至連底薪都沒有,小費就是他們收入的大頭甚至全部。


這纔是不斷上漲的小費的根本問題:把資本和勞動力的僱傭關係,轉移成了消費者和勞動力的僱傭關係。所以當你不支付小費時,就像是欠薪的老闆一樣可惡。更關鍵的是,老闆在整件事中卻是隱身的,他們甚至還會站出來替服務員鳴不平:這裏的服務員不是志願者,他們需要靠小費來賺錢。



早在1904年,美國就曾出現過一個“反小費聯盟”,超過10萬人參加,甚至還有好幾個州通過了法律宣告給小費爲違法行爲,但到了1926年,幾乎所有美國的自治州都廢棄了“反小費法”,主要原因是:於1919年開始推行的“禁酒令”重創了酒店和餐飲業,導致收入嚴重下滑,酒店和餐廳無力支付員工固定報酬,因此希望通過“鼓勵給小費”的做法降低人力成本。


3. 消費者對小費文化有牴觸情緒的最根本原因,還在於服務水準與小費的不匹配性。


如果確實感受到了優質的服務、收穫了良好的體驗,那支付一部分小費倒也無可厚非。但在小費節節攀升的情況下,服務質量卻沒有明顯提升,或者服務員只是做了倒水、上菜等最本職的工作然後詢問一句“Are you OK?”就索要高額小費,甚至因爲對客人支付的小費數額不滿就翻臉或拒絕服務,也實在令人難以接受。


Herald-DigiPoll曾做過一個調查,顯示46%的受訪者只有在享受到優質服務時才付小費,44%的受訪者完全不會給消費並且反對這種行爲,只有1.1%的消費者總是給小費。美國皮尤中心調查後給出的報告則顯示:72%的美國受訪者表示,對增收小費現象表示厭煩,只有10%的受訪者表示支持;還有很多店家開始在ipad上設置小費按鈕,40%的受訪者表示對這種操作厭煩。



小費的本質初衷,被視爲對優質服務認可,起碼是自願的、獎勵的。但現在的小費卻裹挾着道德要求,將消費者的“情分”,變成了一種“本分”。


一方水土一方文化


世界各地的小費支付習慣千差萬別。在美國服務業,小費的支付區間約爲是15%-30%。尤其是北美,通脹之下,越來越多的店家把最低小費“建議”換爲了18%至30%,給15%-20%的小費僅僅表示“服務還過得去而已”。


許多歐洲國家,賬單中會包含服務費,但顧客並不需要額外支付太多費用,一般在10%以下。在支付時,人們通常會湊個整數,留下幾枚硬幣或一張面額不大的紙鈔,相當於多付了賬單金額的一到兩個百分點。


中東的小費文化底蘊並不深厚,也沒有約定俗成的固定比例,但土豪們也常常出手闊綽,一擲千金,因此迪拜酒店也成爲不少酒店從業者眼中的好去處。


而在一些亞洲國家,給小費的行爲並不受到歡迎。例如,在日本,給小費被視爲一種侮辱性的暗示,即接受者類似於渴望施捨的乞丐。韓國也有着類似的態度。



中國人基本沒有支付小費的習慣,靠小費提高收入的想法似乎也並不現實。但十多年前,剛剛改革開放之初的酒店行業由於外資企業大量湧入,不少客人都是外國人或有海外背景,在酒店消費時往往會習慣性的給予酒店服務員小費,高端酒店更爲顯著,有時服務員一天收到的小費,甚至抵得上2-3天的工資。



小費歸屬惹爭議,到底該花落誰家?


目前,小費在國內的酒店業幾乎已經絕跡。


一方面是隨着酒店行業的不斷發展,國內客源逐漸成爲酒店行業的主要消費羣體。除了廣東人在春節等特殊節日可能會注重“討個彩頭”,以及部分“老闆”出手較爲闊綽外,很少有中國客人願意再額外支付小費。另一方面可能也與酒店的管理規定相關,有的酒店要求員工上交小費,有的甚至明文規定,收取客人小費屬於違規行爲。同時,由於目前酒店行業人員流動大,酒店的服務質量愈發難以保證,導致酒店服務有時也尚未達到客人認爲可以給小費的服務預期。諸多因素下,國內幾乎很少再看到小費了。



但實際上,國內很多五星級酒店,尤其是國際品牌酒店賬單中有些會加收一定比例的服務費,通常是15%左右。但與國外的“小費”不同,國內酒店的這部分服務費,是計入到企業的經營收入中去。至於這筆錢到底如何使用,不同酒店集團的做法不盡相同。



早在2017年,首旅集團董事長段強先生就曾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建議:旅遊產業(酒店業)15%服務費不計入經營收入,轉而直接由企業下發到服務人員手中,激勵服務人員提供有效個性化服務。上海半島酒店每個月會從服務費中拿出1%發放給酒店員工,員工每月的收入增加數百元不等。另外在部分高價菜品、月餅等酒店產品的銷售上,也會以部門爲單位給予員工部分“分成”,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酒店員工服務的積極性與歸屬感


另外,隨着酒店行業的不斷發展成熟,許多酒店集團也逐漸開始奉行 “員工第一” 的管理理念。如香格里拉的郭老闆,雅高的兩位創始人和聯席總裁,萬豪集團的馬里奧特先生,以及四季酒店的創始人伊莎多瓦.夏普,都曾明確表達這一立場。



小費本質上是對員工服務的認可和激勵,毫無疑問有利於增加員工收入,提高幸福感。而面對目前供大於求、競爭日益激烈的酒店市場環境,以及日益注重體驗感的消費者來說,在提供優質服務的前提下提倡消費者給予適當的小費,亦或酒店將收取的服務費用於員工激勵,似乎也有一定的可取性。


對酒店來說,這有利於增強酒店對客服務質量,提升賓客滿意率,還能一定程度上改善基層酒店從業者由於勞動報酬嚴重偏低而導致的流動率過大的問題;對員工來說,也有助於增加員工收入、提升員工的積極性與歸屬感,可謂一舉兩得。



未來,中國酒店市場能否培育出適宜小費文化生長的土壤,似乎仍值得期待。




你認爲酒店行業應該鼓勵給小費嗎?

留言分享給我們吧


🌟設爲星標 不再錯過 🌟

微信公衆號的推送規則又變了,爲了大家能夠及時看到酒店行業的新動態,還請將“酒店圈兒”設爲星標,我們將持續爲你帶來最有價值,最有趣的行業內容。


喜歡就點個“在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