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條成犯罪工具,財務總監4年間剋扣116名職工工資

“李欣(化名)在4年間非法侵佔公司資金70餘萬元,嚴重侵害了公司的合法權益。如何最低限度減少企業損失、通過執法辦案保護企業,是我們在辦案中要考慮的重要問題。”日前,遼寧省瀋陽市和平區檢察院承辦檢察官向記者介紹了其辦理的一起某企業財務總監職務侵佔案。

2023年3月,瀋陽市某企業調整機構設置,部分人員被裁撤,被裁撤人員劉阿姨拿到最後一個月工資時發現,在沒有扣除五險一金的情況下,實發工資比應得工資少了400餘元。她問了部門其他同事,發現還有另外三人與她的情況一樣,每人都少了幾百元,於是,他們決定到單位找領導把錢要回來。


得知他們的來意後,企業負責人劉經理拿出當月工資表,工資表顯示劉阿姨的工資是3500元,的確與實際到賬工資不符。


劉經理立即向企業北京總部發出申請,調取了瀋陽分部報至北京總部的人員工資表,經對比發現,儘管兩張表上的工資總額是一樣的,但具體到每名員工的工資明細卻不相同。於是,劉經理立刻報了警。


2023年5月,該企業財務總監李欣主動投案,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4年間共剋扣116名職工工資,總計72.6萬元。


“有一次,我在算工資時算錯了幾個人的,給人家多算了,當時圖省事,我沒有重新計算,只是把自己的工資調整了一下,保證工資總數沒變,然後我就把工資表報給了北京總部,總部順利給批了。”李欣交代,因爲這次北京總部沒有察覺異常,此後她便打起別人工資的主意,做一套工資表報給單位留存,將改動了數額的另一套工資表報給北京總部批款,用於發放工資。


由於五險一金的扣除等原因,一直沒有人發現應得工資出了問題。


在審查起訴階段,檢察機關將追贓挽損貫穿辦案全過程,幫助企業挽回損失,促成被剋扣工資的補充發放,化解矛盾糾紛。截至2024年3月20日,全部贓款被追繳,被剋扣的部分員工工資已全部發放到位。


2月20日,和平區檢察院以涉嫌職務侵佔罪對李欣提起公訴。3月25日,李欣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緩刑二年,並處罰金7萬元。


案件雖已辦結,但檢察官並沒有停下腳步。3月,檢察官到該企業進行走訪,與企業相關負責人座談,提出建議,督促企業整改、強化管理,堵塞漏洞。


4月12日,該院開展“送法護企”活動,走訪了轄區內多家企業,以該案爲例警醒企業人員要潔身自好,守好底線。




來源:檢察日報·明鏡週刊
作者:王玲 杜嘉智
編輯:馬菲菲 楊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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