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輸了四百來萬,還把婚內財產過戶到親戚名下,你做初一,就別怪我做十五

沒有質量,只有單方面索取的婚姻註定不長久,機會給過兩次,第一次幫他還了8萬,第二次幫他還了13萬,大部分是自己的存款,我在信用卡也刷出來7萬,兩次總共轉賬21萬,到今天也沒還我。今天投稿,就來說說我身上發生的事情,錯付一人是多麼可怕的事情。

介紹下吧

我屬於未婚先孕,也是懷孕後才結的婚,他大概是我結婚後,才沾染上網賭的。婚後,婆婆給他125萬買了精裝房,婚慶支出,跟親友回禮持平,那邊彩禮一分沒要,我這邊回禮也沒有,房子是他名字。婆婆家境不錯,有一套複式小商品房,面積有200平,他們從事電纜生意,除了前夫之外,還有個上大學的妹妹,那時候還沒畢業,婆婆就給她買了一套45平的單身公寓,這就是他們家的基本情況。

他賭博的過程我不瞭解,我只知道是線上,因爲他沒什麼學歷,婆婆給他投資了乾洗店,之後又投資了零食店。反正婚後除第一年他給生活費之外,之後的生活費基本都是我出,因爲他整天的心思,都放在了遊戲上。原先我只知道這是他的愛好,後來才知道遊戲也是一種賭博,跟我玩的王者榮耀有些類似,他就整天花心思在這上面。

後來他估計輸錢了,遊戲直播也不看了,去看體育直播,半夜不睡覺,看外國人踢球,次臥的門一打開,整屋子都是煙味,就連孩子也不管。跟他生活在一起,太受罪了,夜裏發神經,對着電腦自言自語的在罵空氣,偶爾又特別開心,神神叨叨的大聲歡笑。

真的無法理解這類人,晚上不睡覺也就算了,他上午也不睡覺,接着去看籃球。讓他買菜做飯,他就掏出手機點外賣,快遞送到了菜鳥驛站,他也懶得下樓,我只能給一些小費,讓驛站的員工把包裹送上門來。只有他出去上班,或者去店裏,我才清淨。

我受不了這種生活,也接受不了他這種喜怒無常,在孩子一歲的時候婆婆就把孩子接回去,我自己也回到原來的工作單位。

大概是19年吧,他才說賭博的事情,他把賺來的全部錢,都拿去賭了,纔沒錢交租金倒閉了。想去開另一家門店,一年租金就是8萬,婆婆也給了一些,我想着他有點事情做,也比他整天待在家遊手好閒強,就把錢給他了。

半年之後,疫情來了,他的店被通知無法營業。

他受到打擊,就萎靡不振,除了喫飯,上廁所,基本就在臥室裏整天不出來,只要我進去,他就把電腦所有頁面就關了,因爲房間煙味太重了,所以我也很少進去,也不知道他在做一些什麼。

然後沒多久,他就跟我借錢了,理由是疫情害的,沒收入還要交租金,他很着急,所以纔去網上玩彩票,想賺點,沒想到輸那麼多,欠了接近20萬。我當時手裏存款也就7萬,信用卡額度也7萬多點,湊出來13萬交給了他,剩餘的讓他自己想辦法解決,吵架的過程就不說了,反正最終我動了惻隱之心去幫了。

一個月後,我回孃家了,想找個清淨的地方安心工作。我本來就在傳媒公司上班,做後期剪輯加配音工作,自己也在多個渠道都有業務資源,雖然沒去公司,但每個月的收入也非常滿足。

疫情嚴峻,我在家一直等過完年之後,才接到公司通知去上班,但是上班也是朝令夕改,上班的時間也不固定,所以乾脆就辭職了,不如在家好好把副業當主業去做。

他那個店被疫情耗着倒閉了,房租也交不起,他回婆婆家,就整天跟着他那羣親戚,無所事事打牌,經常有事沒事借錢,我也沒借。

22年五月,我開車帶着我爸媽去他家,想把孩子接回去,當時有過約定,關於孩子的事情,爺爺奶奶,外公外婆輪流撫養幾年。去他家,發現他爸媽臉色蒼老了很多,沒發現什麼,但總覺得有些不對勁。

22年十月,他跟我坦白了賭博的事情,這次坦白,也就是婚姻的結束。他是網投、賭球、彩票,已經輸了幾百萬,而且仍然欠着50多萬,難怪那次回去看公婆那麼憔悴,原來他們早就知道了這個事。

他妹妹的房子賣了已經,他爸媽的那套房也抵押了,每個月要還1萬多塊,最讓人沒辦法接受的是,他父母作爲說客,沒經過我同意,把房子已經過戶到親戚名下,從親戚那裏獲得93萬,他們自己約定好,等將來有錢了,暗地裏在過戶回來。明明法律不允許,婚後財產是夫妻財產,我就不明白他怎麼過戶出去的。這就不說了,他們一家人都在欺騙我,要是光明正大的賣,我可能也沒那麼心寒。

我起訴離婚,也起訴前夫,根據婚姻法,合同法,物權法,他都不符合,22年的10月起訴,23年5月他敗訴,23年7月終審他還是敗訴。房屋過戶合同無效,他親戚也跟我商量過這個事,給我20萬就別追究了。真是欺負人,他從我這裏借的錢就21萬,只想花20萬解決問題,就是做夢。我拒絕協商,房子也最終進入了法拍流程。

因爲過戶合同無效,這套房雖然過戶到他親戚名下,但是沒用,怎麼過戶回去的,就要怎麼過戶回來,他親戚跟前夫、公婆之間的矛盾糾紛,狗咬狗一嘴毛我不管。

上週,執行局的法拍款到賬了,我實際拿到手只有44萬,剩下的錢被他親戚執行走了。借給他21萬一分沒還,律師費也支付了39000,將來孩子撫養費也無法指望到他了,一個好喫懶惰,總想着不勞而獲的人,有什麼資格讓人原諒?而且還用這種下三濫的欺騙手段。

我也想通過文章,告訴這裏面的女生,婚內夫妻財產,共同持有,未經一方同意,另外一方哪怕就是賣了,抵押了,只有你不知情,都可以通過法律程序追回來。就拿我的經歷來說,90多萬的房子,他不管欠多少錢,法院只能執行房子的一半款項,任何人都沒資格動剩下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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