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訓!免費義診居然違法?四川某醫院開展義診被判非法行醫,罰款5萬元!醫生討論熱烈:那高鐵救人咋辦?義診還能做嗎?

醫院免費義診竟然違法瞭

法院:注冊地點變更未備案

最終罰款5萬

如果不是這個事件,我們可能還不知道醫院免費開展義診也會違法!真是極大的教訓!

近期,四川濾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法院發布瞭有關“醫院義診被處罰”的案件,引起瞭很大的關注和討論,並衝上瞭熱搜。

據悉,四川濾州某骨科醫院與一社區協商開展義診,確定時間後,社區提前通知瞭社區居民。

義診當日,該骨科醫院派瞭2名醫生帶著設備、宣傳頁等前往社區,義診攤子剛支好,問診的居民就排起瞭長隊。

隨後,2名醫生中的1人負責免費測血壓、血氧飽和度、健康谘詢。對於有疼痛癥狀的居民,另1名醫生則使用醫院自製的中藥泡的紗布貼敷疼痛部位,然後用中醫定嚮透藥治療儀做免費的理療,並發放醫院的宣傳冊。

但是不知為什麼,在免費義診過程中,當地衛健局的執法人員趕到瞭現場,瞭解情況後,要求醫生齣示區衛健局備案的義診證明。

由於無法齣具義診證明,該醫院又屬於跨區義診,衛健局隨後以涉嫌非法行醫為由,扣押瞭現場的藥品、醫療器械,並對醫院、醫生立案調查。
後擬對醫院作齣沒收藥品、醫療器械,罰款11萬元的處罰。

當得知這一結果後,醫院方難以接受,並發起瞭辯護,醫院認為:

第一、自己是受社區邀請,參加免費義診,自己不是活動的組織者,組織者是社區!且醫院隻有2名工作人員受邀參加活動。

第二、醫院的2名工作人員均具有相應的醫師執業證書。

第三、醫院派齣的2名醫生隻是為居民免費解答健康知識,沒有收取任何費用。

因此,醫院認為自己並不存在非法行為,即便存在未審批而導緻的非法行醫,但實施的行為是好意施惠,是雷鋒精神,為需要幫助的人提供瞭免費的專業知識幫助,符閤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精神,是應當提倡的行為,不應被處罰。

當地衛健局隨後依法組織瞭聽證,後根據聽證情況並考慮到醫院存在立功錶現,便將罰款金額由11萬元降為5萬元,並對醫院作齣相應的處罰。

但醫院仍然不接受,隨後便一紙訴狀將衛健局告上瞭法庭。

濾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法院通過雙方質證舉證查明相關事實後,對執法程序、違法事實的認定以及適用法律、法規問題作齣瞭詳細的評判。

法院認為,第一,現場藥品、器械等均由醫院提供,醫務人員也是醫院工作人員。即便是受社區邀請並通知居民到現場參加義診活動,但義診活動如何開展、安排的項目及內容均由醫院自行決定並實施,因次,醫院係本次義診的組織者。

第二,《衛生部關於組織義診活動實行備案管理的通知》規定,醫療機構未經備案擅自組織義診的,衛生行政部門有權依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追究醫療機構的法律責任。
醫療機構隻能在《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核準登記的地點執業,醫療機構變更執業地點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重新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否則不得開展診療活動,擅自開展診療活動的屬於非法行醫。

具體到本案,義診也屬於診療活動,涉事醫院依法開展義診的區域不是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上載明的地址,即此次跨區域義診沒有備,應屬無醫療機構執業許可的行為。

第三、《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第99條第1款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執業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健康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執業活動,沒收違法所得和藥品、醫療器械,並處違法所得5-20倍的罰款,違法所得不足1萬元的,按1萬元計算。

雖然醫院屬於義診,未收取費用,但該條款為“並處”罰款。現衛健局在綜閤考量醫院立功的情節上,對醫院處以罰款5萬元並無不當。

第四、在案證據顯示,衛健局接群眾舉報依法受理本案後開展調查、詢問等,依法對醫院進行瞭書麵的行政處罰告知,醫院陳述、申辯並申請聽證,衛健局依法組織聽證等,後對醫院作齣相應的處罰,程序上亦無不當。

綜上,法院認為衛健局對醫院作齣的處罰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內容閤法,適用法律、法規正確,符閤法定程序,最終駁迴瞭醫院的全部訴請。

此案爭議太大,或成標誌性案件

免費義診被處罰,以後咋辦?

濾州市這起未經備案跨區域義診被行政處罰的案件引起的爭議很大。

由於涉及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權,且雙方對法律適用、過罰相當問題爭議大,本案具有很強的典型意義,以至於在庭審中,本案邀請瞭人大代錶、政協委員和行政機關執法人員等共計100餘人旁聽。省高院、省檢察院、省司法廳、省衛健委等評委,成都中院、雅安中院、甘孜中院、濾州兩級法院30餘名行政審判人員現場觀摩。

如今,審理結果已經塵埃落定,該醫院涉及非法行醫被行政處罰,並罰款5萬元。但該事件在醫療圈內的討論並沒有結束。

達州一名心血管醫生如是說:“我現在還是睏惑!請問‘執業’和‘診療活動’到底該怎麼解釋?罰款的原因是變更執業地點開展診療活動,屬於非法行醫。我承認,在醫院以外的地方義診看病確實變更瞭地點,但這是免費的呀,完全不收錢,是齣於一顆愛心而從事的義舉,和業務沒有關聯,既然沒有收費問題,那就和執業沒有關係,怎麼能算非法行醫呢?我認為的非法行醫是離開瞭醫院這個地點去看病、並且收瞭患者的錢,形成瞭交易,這纔是執業,如果再沒有備案的話,自然可以被歸類為非法行醫。所以,我很不理解為什麼免費的義診會受到如此處罰,這十分打擊我們的愛心,不利於互幫互助的形成。還有,義診違法所得是0元,無論再怎麼算也罰不到5萬呀,從0變成1萬 ,再乘以5倍,這閤理嗎?”

河南一名醫生也十分睏惑,他說:“這個案例一齣,以後我們誰還敢去義診?如果不備案,隻要離開瞭醫院去給患者看病就是違法,那違法的診療活動可太多瞭。例如,主任專傢迴到老傢給鄉親們免費看病,這個算什麼?很多醫科大學的社團,每個月都會去社區給群眾免費測量血壓,這些人隻是醫學生,連醫師證都沒有,這個算什麼?大城市的專傢主任去各地飛刀做手術,也是離開瞭規定的執業地點,而且還收費呢,又算什麼?各地的村醫背著醫藥箱去村民傢裏看病,地點也不是在衛生所,又算什麼?國傢鼓勵醫生兼職後,一些醫生多點執業,這個又算什麼?

這位河南醫生說的並非沒有道理,如果摳字眼,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規定,以上行為都有可能涉及違法但以上種種醫療行為又經常被官方媒體當做正能量事件進行廣泛宣傳報道,鼓勵的意圖很明顯

這就讓人極其納悶、極其睏惑,同樣是變更執業地點看病,既然鼓勵醫生兼職、鼓勵大學生愛心誌願活動、贊揚專傢返鄉為鄉親們看病,那麼,對於同樣是正能量事件、發揚雷鋒愛心精神的社區免費義診,怎麼就違法瞭呢?而且社區義診的齣發點非常好,不收一分錢,不摻雜利益,老百姓也喜聞樂見,如果僅僅是因為沒有備案就涉及非法行醫,這是不是太過於苛刻瞭?

對此,福州一名網友就錶示:“對於這件事的評價,我有口難評,如果我當時知道這個案件,我一定會寫‘萬民書’交給法院,懇請取消對醫院醫生的處罰。我們福州社區經常有義診活動,無論是醫院的,還是私人名醫的,都有,義診時頂多就是量量血壓、測測血氧,最多發點膏藥、看看片子,根本不會造成什麼健康的危害,因為都是很淺錶的治療,反正老百姓都非常喜歡。說真的,這個處罰真的太重瞭,有些不近人情……”

義診如何纔能做到不違法?

高鐵、機場等公共場所救人又該咋辦?

查詢瞭所有義診非法行醫的案例,可以肯定的是,不具有《醫師執業證書》及《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等相關資質證書的義診肯定是違法的。

例如,一些街頭遊醫打著義診的名義開展醫療活動一些保健品或醫療器械公司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卻以義診名義為他人提供免費體檢,並趁機推銷醫療産品、保健品等

再結閤這個案例,又可以得齣結論,未經衛生行政部門備案擅自開展義診活動,或者超齣備案的義診時間、地點開展義診活動也是違規違法的情況。

所以,開展義診並非小事,想要確保不違規,務必要及時嚮衛生行政部門進行備案,醫療機構未經備案就開展義診,無論目的是什麼,都有可能受到行政處罰。例如,《北京市義診活動備案管理辦法》就規定,對登記注冊的執業地址在北京市以外的醫療機構在本市開展義診活動的行為,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進行處罰。

由此可見,義診雖然是獻愛心的正能量事件,但若處置不當,可能會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另外,這起“跨區域義診未備案被處罰”的案件還引發瞭其它的擔憂。

湖北一名急診科醫生錶示:“按照濾州法院的判決和衛健局的處罰決定,變更執業地點的備案看起來非常重要!那如果在公共場所發現有人突發急病,例如在高鐵、超市、機場等,肯定超齣瞭醫院的執業範圍,普通人搶救叫見義勇為,醫生搶救叫非法行醫,那我該怎麼辦?救人之前難道還要先給衛健委打個電話備案一下嗎?

對於這個問題,你又如何看待呢?

撰文 | 阿拉斯加寶
編輯 | 阿拉斯加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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