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 | 知名品牌Dr. Martens起訴Temu商標侵權!


據《泰晤士報》報道,英國知名馬丁靴品牌商Dr. Martens(馬汀博士)近日在英國高等法院起訴中國電商平臺Temu,指控其操縱谷歌關鍵詞搜索廣告排名,侵犯Dr. Martens的商標權。有業內人士稱,“全球的品牌所有者和互聯網店鋪都在密切關注着案件的發展”。

根據訴狀,Temu正在推廣“Dr.”、“Dr. Martens”和“Airwair”等關鍵詞,並支付廣告費用,當消費者在谷歌中搜索這些與Dr. Martens高度相關的關鍵詞時,搜索結果中優先展示的是Temu平臺上的仿製產品。Dr. Martens認爲,Temu銷售的仿冒馬丁靴直接侵犯其品牌所有的商標權,同時這種廣告投放方式降低了Dr. Martens正品產品在搜索結果中的顯示排名,進而侵害了Dr. Martens的市場競爭力,並可能導致消費者混淆。Dr. Martens要求法院禁止Temu銷售涉嫌侵權產品,停止使用Dr. Martens商標進行廣告推廣,並尋求損害賠償。

關鍵詞推廣(又稱競價排名)是一種常見的網絡推廣方式,廣泛運用於在線零售市場,具體指在搜索引擎中通過購買競價排名服務並設置關鍵詞,從而在網站裏的關鍵詞選項和排版達到網站排名優化的效果。對於在亞馬遜和Temu等平臺上經營的中小賣家而言,通過關鍵詞推廣,他們有機會與銷量領先的品牌產品一同在搜索結果中展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以更低的價格吸引到意向客戶,進而推動銷售。

谷歌的廣告政策規定,僅使用第三方商標作爲關鍵詞並不構成侵權,只有當廣告內容侵犯他人商標權、或廣告關鍵詞足以導致消費者混淆時,平臺纔會對侵權內容作刪除或限流處理。本案的爭議焦點在於,如何界定使用第三方商標關鍵詞進行“引流”的行爲是否構成侵權。
以谷歌爲代表的互聯網平臺多采取此種立場並非無跡可尋。根據英國的判例法,在關鍵詞廣告中使用第三方商標糾紛中,只有“導致消費者混淆的可能性較大”時,法院纔會支持品牌持有者的侵權索賠主張。在本案中,上訴法院明確表示,證明“涉案廣告侵犯商標權”的舉證責任落在品牌持有者身上,而非廣告商。

值得注意的是,在另一些歐洲國家中,法律會更傾向於保護品牌持有者。比如,2021年西班牙最高法院曾裁定,在廣告中使用第三方商標作爲關鍵詞就可能被視爲侵權。

此次Dr. Martens起訴Temu的時間節點值得關注。Temu是拼多多旗下零售電商平臺,其商業模式主要是直接從中國工廠向西方消費者直郵低價商品,以其低廉的價格、豐富的商品迅速在國際市場上佔據份額。據悉,Temu的年銷售額高達349億美元(280億英鎊),且在歐洲的手機月活躍用戶數量超過5100萬,這使得Temu被視爲爲歐盟《數字服務法》規定的“超大型在線平臺”,將承擔更爲嚴格的打擊造假和阻止非法內容的義務。



來源:The Drum、泰晤士報

編輯:Sha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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