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動物受傷

在電影製作的過程當中,是否應當注意維護動物的福利,不僅是一個關於動物保護的問題,也涉及到藝術創作的倫理。

我們都熟悉好萊塢許多電影的片尾字幕上,經常出現一行字:沒有動物在此片拍攝過程中受到傷害(No animal was harmed)。這份許可不是隨隨便便可以加上去的,它是動物保護組織 American Humane Association 註冊的公益標識,只有確認在一部電影的製作過程中沒有任何動物受到不當的對待,才可以獲得這項認證。而這家組織發給好萊塢製片公司的善待動物指南足有 131 頁厚,詳細指明哪些對待動物的行為是不允許的,並且建議應當如何與動物打交道。

前兩年,HBO 正在拍攝的電視劇《好運賽馬》先後有三匹馬受傷然後被處以安樂死,導致 HBO 宣佈取消這部劇的製作。這可算是因為在動物保護問題上犯錯遇到的最極端處罰。

拍電影時要注意善待動物,這種意識自然不是從一開始就有的。

1903 年,愛迪生出品了一部展示大象如何被電死的短片,這要在今天絕對駭人聽聞。自從有了西部片和歷史片,馬的使用就成了電影製作中的大問題,像 1925 年拍《賓虛》死了 100 多匹馬。好萊塢一直在儘量掩蓋這些行為不讓公眾得知,直到 1939 年拍《傑西·詹姆斯》時一匹馬摔落懸崖而死,公眾得知後憤怒聲討製片廠。為了維護整個電影產業的名譽,當時負責電影審查的海斯辦公室主動和動物保護組織建立了合作,邀請他們到片廠監督,拍攝過程中動物死傷的情況才開始減少。

但到了六十年代末,好萊塢電影寫實之風盛行,兼之審查制度被廢除,硬性監督不再有效,電影人開始拒絕動物保護組織的監督。據說《巴頓將軍》裡死了兩頭騾子,動保組織希望調查但無從展開。之後又出了幾個更加臭名昭著的例子,《現代啟示錄》片末展示了殺戮一頭水牛的過程,片方辯護說,那頭牛本來就確定要按那種方式殺死,劇組只是把它記錄下來。然後是《天國之門》拍攝過程中牛、馬、雞死傷一大片,但這部影片從最初就拒絕了動保組織駐場監控。

這些血淋淋的例子再次激怒了公眾,演員工會和影視製片商工會不得不再次代表整個行業,和動物保護組織簽下了城下之盟,保證不再在影視拍攝過程中虐待動物。

因為法律完善,監督全面,好萊塢電影在這方面一般能受到較多的管制和約束,但如果是在國外拍攝,或是其他國家的電影製作,情況就沒那麼樂觀了。

金基德拍《漂流欲室》時殺死過魚,還有將青蛙剝皮。拉斯·馮·特里爾拍《曼德勒》虐殺過猴子。李安在臺灣拍《少年派的奇幻漂流》時,那隻真老虎差點在水池裡被淹死。近年最嚴重的一次事故是《霍比特人》拍攝時死了幾十只各種動物,但因為 American Humane Association 沒能獲取證據,最後它頒發的認證經過了精心措辭:所有重大的動物表演場面經過監督,在這些表演過程中沒有動物受到傷害。言下之意,在沒監督到的時候,我們可不敢保證。

電影拍攝中難免需要使用動物,既然用到就無法避免傷亡,即使是人也會在拍電影時遇到事故。但人和動物的區別在於,人參與電影製作是一種自主的選擇,他應當明白危險動作的風險所在,而動物是被迫徵用,所以人類更有義務保護好動物不受傷害。

電影中動物傷亡不外乎兩種情況。一種是做好了各種防備工作之後仍不可避免地出現意外,這算是超出了人力掌控的範圍;而另一種情況更加嚴重,是出自人有意的行為。這是最不可原諒的。人應該做到,不為完成電影表演而主動損傷動物。這不僅是為了保護動物的福利,也關係到從事藝術創作的根本目的,歸根結底關係到人類自身的文明進程。

如果說人類為了自身種群的繁衍而食用動物的身體是正當的行為,那麼人類是否有權僅為了娛樂的目的去殺死動物呢?藝術創作是否應該抱持善良的初衷?不尊重生命的藝術是好的藝術嗎?這是電影製作者和動物打交道時必須思考的終極問題。


關於作者
magasa,影評人,電影史研究者,《虹膜》電影雜誌主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