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的一戶普通家庭中,86歲的李老爺子與55歲的保姆張女士步入婚姻殿堂,原本被認為是溫馨的黃昏戀。
卻因李老爺子去世後的25萬元死亡撫卹金和喪葬補助金引發了一場激烈的家庭糾紛。
李老爺子的養子和養女對這筆款項提出了分割要求,將張女士告上了法庭。法院最終的判決如何呢?

01
01案情回顧
李老爺子,曾經是國企的退休職工,生活平淡而孤單。
隨著年紀增大,他的健康狀況日益惡化,生活中逐漸需要他人的幫助。
就在這時,張女士來到他的生活中。
她來自外地,年約55歲,在社區老年服務中心擔任保潔工作。
她的到來,為李老爺子的生活帶來了改變。
張女士不僅認真完成工作,還主動關心李老爺子的健康。
有一天,李老爺子因腰部不適,張女士立刻為他做了按摩,關心地詢問病情。這樣的關懷讓李老爺子感到溫暖。
隨著時間的推移,張女士和李老爺子的關係逐漸變得密切,李老爺子不僅依賴她的生活照料,也開始依賴她的情感支持。
他們的關係從僱傭變成了親密的伴侶,李老爺子最終向張女士提出了結婚的想法:“張女士,我們已經彼此依賴,不如正式在一起生活吧。”
張女士起初猶豫,但最終被李老爺子的誠意打動,答應了他的提議。
他們悄悄登記了結婚,但沒有通知李老爺子的養子和養女。
雖然婚姻的消息對外保密,但生活中的變化很快引起了養子和養女的注意。
特別是在李老爺子健康逐漸惡化時,養子和養女的關心似乎減少了。
李老爺子去世後,張女士作為合法配偶領取了25萬元的死亡撫卹金和喪葬補助金。
對此,李老爺子的養子和養女感到憤怒,他們認為這筆錢不應完全歸張女士所有。
於是決定訴諸法律,將張女士告上法庭,要求分割這筆款項。
張女士在處理李老爺子的喪事時投入了大量精力和情感,她不僅要應對複雜的喪事安排,還要面對情感上的挑戰。
她對李老爺子的照顧不僅是工作職責,更是出於深厚的感情。
面對養子和養女的質疑,張女士感到十分委屈:“你們平時忙碌,沒見過你們關心李老爺子,喪事的處理都是我一手操辦的。”
這場家庭紛爭很快從私下爭執升級為法庭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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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案件分析
根據《民法典》:
合法婚姻的配偶有權繼承配偶的財產,包括相關的撫卹金和補助金。
作為合法配偶,張女士有權領取這筆款項。
死亡撫卹金與遺產不同。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釋:死亡撫卹金是一種一次性補償,用於對近親屬的精神和物質上的補償。
撫卹金的分配應考慮到依賴死者生活的人的實際情況。
法院認為,張女士在李老爺子生前的照顧以及喪事的全權處理,使她應當獲得這筆款項中的大部分。
對於喪葬補助金,法院認為張女士作為喪事的主要操辦者,應當全權獲得此項補助,而養子和養女在喪事處理上並未提供經濟支持,因此喪葬補助金應歸張女士所有。
最終,法院判決張女士獲得4萬元喪葬補助金,死亡撫卹金中的21萬元中,張女士獲得10萬元,養子和養女各獲得5.5萬元。張女士對判決結果不滿,提起上訴,但二審法院維持了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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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案件評語
有網友評論道:“老年人的幸福不能被金錢奪走,法院的判決公正,畢竟張女士對李老爺子的照顧不容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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