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保安當眾殺害業主夫妻,光天化日、朗朗乾坤、駭人聽聞

挖槽。

駭人聽聞。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小區保安殺死業主夫妻。


咋回事啊?

警方通報:

防城港市港口區某小區發生一起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案件……經初步偵查,嫌疑人陳某某與受害人李某(男)、王某某(女)因矛盾發生口角,陳某某持刀將兩名受害人傷害致死。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網絡輿論分兩派。

激進派表示:

“黑物業反客爲主,呼籲嚴懲黑物業”。

“有些保安以爲自己當了大官”。

“一直不明白物業是誰給他們的權利?”

“物業以爲小區是他們的”。


保守派表示:

“保安是正當防衛,業主用石頭砸保安在先”

“業主先動的手,追打到保安室”

“這兩業主亂停電動車,保安多次勸告無果,然後上鎖,業主就去罵保安,保安開鎖後,業主不依不饒,繼續謾罵,還用石頭扔保安”。

“刀是業主自己帶的水果刀”。

“殺人保安有點冤枉,車是上一個值班的保安鎖的,他是被激怒後失去理智才動刀子的,沒想到殺了人”。

“別惹怒底層百姓”。


如果是因爲鎖車問題而發生矛盾。

那大概率“激情殺人”。

激情,是指精神受到刺激後產生的情緒。

不是那~種“激情”。


激情殺人就是沒有預謀的,是在受到刺激後,失去理智、情緒失控,然後殺人。

激情犯罪的關鍵是精神受到刺激,人格遭到侮辱,然後產生了難以抑制的興奮和衝動,這種情況下,人的正常理智被削弱或者喪失,沒有自控力、判斷力,不會想後果,先乾死再說。


法律上沒有激情殺人罪,激情殺人也是故意殺人。

在刑法裏,故意殺人比較特殊,它的量刑是從重到輕的,首先考慮弄死殺人犯,然後再看有沒有輕判的可能。

如果確實是激情殺人,一般不會死立,當然也沒有無期,折中——死緩。先觀察兩年,再決定要不要讓你死。


暴力解決矛盾是比較老派的做法。

現在新時代,大家解決矛盾都是動口不動手,攻擊也是用口水,口水少的用飲料——喝一口,在嘴裏過一遍,然後噴對方一臉。

吐口水雖然有侮辱他人的嫌疑,但情節還沒有嚴重到構成侮辱罪,報警的話,也就是道歉,賠個幾百塊錢。


如果互相吐口水的話,一般沒啥事,吐完各回各家。

就是比比誰的口水多,味道臭,吐法準——如果吐到對方嘴裏,屬於間接舌吻,能噁心對方好一陣子。


千萬別動手,動手性質就變了。

法治社會,治的就是動手的人。

按《治安管理處罰法》,最輕(打人沒造成傷害)也要拘留5天,罰5百。

別小看這5天,拘留所5天,相當於在外面120個小時。經常被拘留的人都知道,那裏面喫沒喫好,睡沒睡好,度日如年,難受得很。

出門在外,儘量與人爲善,家裏還有老婆、老孃、老爸以及老可愛的孩子,退一步真的海闊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