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法三章”指的是哪三章?背後有著怎樣的故事?

一般比喻先做好約定,然後大傢共同遵守,咱們就叫做“約法三章”。比如兩夫妻結婚前先約法三章,作為婚後雙方的承諾,違背一方將會受到懲罰。不過如今,“約法三章”也不僅僅為三章,更多的是一種象徵公平的約束,那麼古時候“約法三章”指的是哪三章?

“約法三章”一詞來自西漢時期司馬遷所著《史記·高祖本紀》:“與父老約法三章,殺人者死,傷人及盜者抵罪。”這其中所記錄的也是西漢高祖劉邦的故事。

時間迴到公元前206年,此時正值秦朝末年,秦朝最後一位皇帝剛剛即位,農民起義軍領袖劉邦便率領大軍攻入瞭關中,在位僅僅46天的末代皇帝子嬰眼看大勢已去,起義大軍離鹹陽隻有幾十裏,隻好駕著白馬車,將自己脖子繩子嚮劉邦投降。

這時候消滅秦朝的劉邦終於從泥燕變成瞭鳳凰,立馬就想著進駐鹹陽,享受榮華富貴和擁有宮中的美女珍寶。不過劉邦的想法立刻遭到瞭他的部下樊噲和張良的反對,他們二人認為目前的首要工作不是住進皇宮,而是先要安撫百姓,不能光顧著自己享樂引起人們的恐慌,不然會失去老百姓的擁戴。

劉邦轉念一想二人說的沒錯,於是立刻下令將皇宮封閉,派兵維持鹹陽城內的秩序,並安排少量軍士守住皇宮的財物,自己則帶領著大部隊迴到幾十裏外的灞上。

迴去後,劉邦認為想要進一步得到民心,則需要廢除秦朝嚴苛的法律,但也需要製定新的規矩。

於是劉邦派人將關中的鄉紳豪傑都召集瞭起來,並鄭重的嚮人們宣布:“秦國的嚴刑苛法害苦瞭大傢,應該立即廢除,不過現在,我先和眾位達成三條約定,不管是誰都要遵守。第一:殺人者要處死;第二:傷人者要抵罪;第三:盜竊者也要判刑。”

遭受瞭秦朝壓迫的人們聽瞭劉邦所製定的三條規定錶示非常認同,接著劉邦又派人到各地貼上告示宣傳。周邊老百姓見劉邦的做法後紛紛送來酒肉慰問,劉邦也靠這三條規定得到瞭老百姓的信任,這也為以後得到漢朝的天下奠定瞭基礎。

於是,“約法三章”就這麼流傳瞭下來。這三條法律雖然簡潔明瞭,但卻體現瞭當時社會對於正義和秩序的追求。不過在現在的視角來看這“三章”似乎過於簡單粗暴,但是在當時動蕩的社會環境下,這無疑是老百姓心中的一劑強心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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