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鄉建設部對2名個人作出處罰
近日,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布2則“建督罰字”文件,對2名在一般生産安全責任事故中負有責任的人員進行處罰。
具體內容如下:
處罰措施和依據:住房城鄉建設部依法作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行政處罰意見告知書》(建督罰告字〔2024〕5號),焦某某於2024年3月4日簽收,未在規定時間內提齣書麵陳述(申辯)或聽證要求。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産管理條例》第五十八條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決定給予焦某某停止一級建造師執業1年的行政處罰。如對本決定不服,焦某某可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嚮住房城鄉建設部申請行政復議或6個月內嚮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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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原因:李某某作為該項目總監理工程師,違規齣藉職業資格證書,在安平縣城鄉供水管網改造項目監理工作中,未實際履行總監理工程師職責,未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製性標準,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
來源:住房城鄉建設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