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了7箱茅臺,怎麼就“洗錢”了?

近日

溫州商家遇上豪氣客戶

客戶一開口就要7箱茅臺

並且爽快付款

當客戶來提貨時

卻戴著口罩和帽子遮掩面部

 豪氣客戶為何如此神秘?

 原來這竟是“洗錢”活動!


王老闆賣出7箱茅臺

銀行卡卻被凍結

7月30日下午,溫州商戶王老闆接到一通陌生來電,對方以公司名義採購茅臺,並且一開口就是7箱。王老闆喜出望外,立即添加對方微信詳談。對方先讓王老闆拍攝茅臺實物圖,以證實確有7箱茅臺,後雙方以市場價11300元成交,並約定第二天下午讓公司司機提貨。到了約定時間,只見一位戴著口罩的男子開著車前來,王老闆便和他一起將7箱茅臺抬到他車上。


本以為做成了一筆大單,沒想到不久,王老闆的銀行賬戶竟被凍結,銀行卡綁定了他的支付寶、微信等收付款軟件,更是有自己多年奮鬥下來的家當,王老闆情急之下馬上選擇了報警。通過警方,王老闆才得知,犯罪分子利用了他的銀行賬號進行了洗錢,而他的賬號也會因為“涉詐騙”被依法凍結。


無獨有偶,就在當天晚上,溫州商戶陳老闆也遭遇了同樣的情況。他接到一通陌生來電,對方稱要採購7箱加一瓶茅臺,雙方商談好價格,對方先付了3700元定金,稱剩餘11萬元明天讓公司財務打款,並讓公司司機過來提貨。到了約定時間,一位戴著口罩的司機前來。陳老闆在確定貨款到賬後,便幫對方將茅臺一塊抬上了車。第二日,陳老闆的銀行賬戶也被凍結。據悉,溫州已有多家商戶陷“茅臺洗錢”風波。



菸酒、珠寶黃金等

都成為了

騙子“洗錢”的目標

近日,溫州菸草店張老闆的店內來了一名戴著口罩和鴨舌帽的男子,進店後直接要求購買價值一萬元的高檔香菸。在確認有現貨後,男子表示稍後來取貨。不久男子重返店內,並索要了收款碼,只見他低頭操作手機,很快張老闆便收到一萬元轉賬。儘管該男子行為有點可疑,收到錢款的張老闆還是按約定將香菸交給了對方。第二天,張老闆卻發現自己的銀行賬戶竟被凍結




洗錢套路

犯罪嫌疑人通常會優先購買方便變現的商品(如菸酒、珠寶黃金、鮮花禮盒等),同時提出讓商戶經營者提供銀行卡號,並將貨款打入其銀行卡賬戶。其實犯罪嫌疑人是將商家收款碼、銀行卡賬戶轉發給電信網絡詐騙案件的受害人。商戶收到的“預付款”實際是其他案件的“贓款”。


這一過程中,作為銷售店老闆以為詐騙匯款是正常的貨款。殊不知,詐騙人員利用這種方式,把詐騙匯款“洗”成了茅臺酒、黃金等商品,再通過其他途徑轉賣變現。


公安提醒

一、商戶注意!在遇到有陌生客戶遮擋面貌(戴口罩等),購買大量菸酒、珠寶黃金等商品,且非本人現場支付、需使用銀行卡轉賬等第三方進行支付的情況,要仔細甄別,慎之又慎。

二、要謹慎接收網絡訂單和大額線下訂單,規範收款流程,拒絕來歷不明的貨款。同時,不要隨意提供自己的銀行賬戶或收款二維碼過賬,莫因一時的小利,成為詐騙分子洗錢的工具。

一男子非法獲取上億條公民個人信息牟利獲刑五年

8月15日,記者從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獲悉一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該案中,天某某非法獲取上億條公民個人信息,並利用境外軟件提供給他人牟利。據瞭解,這些信息不僅包含個人的姓名、手機號、證件號以及交易信息,還包括車輛信息、用戶密碼等信息,部分信息較為敏感。因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天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罰金100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2022年4月至8月間,天某某夥同他人,通過爬取、交換、購買等方式獲取大量公民個人信息後,利用境外聊天軟件向他人有償提供公民信息查詢。經鑑定,在起獲的天某某的電腦內,共存儲上億條信息記錄,給不特定公民的人身、財產安全造成極大的風險和隱患。天某某還讓張某擔任聊天軟件客服負責解答客戶問題,讓陳某某幫助存儲、轉發部分公民個人信息。
法院認為,被告人天某某、張某、陳某某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特別嚴重,三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依法均應予懲處。三被告人均表示認罪認罰,因張某、陳某某系從犯,天某某、張某積極退繳違法所得,法院依法對天某某予以從輕處罰,對張某、陳某某予以減輕處罰。
最終,因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天某某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罰金100萬元;張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8個月,緩刑2年,罰金3萬元;陳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半,緩刑2年,罰金4萬元。
一審判決後,被告人均未上訴,判決已生效。
庭後,本案主審法官表示,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的規定,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指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定罪處罰。公民的個人信息受到刑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保護,違反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不僅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權利,還會進一步衍生電信網絡詐騙等犯罪,給公民的人身權、財產權造成潛在的威脅,依法應受到法律的制裁。

文章來源 :壽光公安、法治日報全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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