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件浙江大學專利被全部無效說起

作者:黃鶯


2024年6月12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告顯示,浙江大學一件名爲“一種超高反射率的超寬光譜調控雙層織物”的專利ZL202111348413.5,經合議組審理後,認爲該專利不具備創造性,因此宣告該專利權全部無效。無效請求人是一名自然人。

無效決定
根據說明書記載,這件發明屬於抗光老化技術領域,主要是涉及一種超高反射率的超寬光譜調控雙層織物。

這件專利之所以被無效掉,主要是合議組認爲在據2的基礎上結合證據 5、證據13及本領域常規技術手段得到權利要求1的技術方案是顯而易見的。
而其中的關鍵證據2,同樣是來自浙江大學申請的一件專利CN113561578 A,而且與本專利是有重合的發明人團隊。
也就是說,浙江大學這件專利之所以被宣告無效,完全是因爲來自同一研發團隊在先公開的具有同一技術構思的專利存在,而導致的不具備創造性。
是自己打敗了自己。
這一點如果從兩件專利的時間線對比,能夠看得更清楚。
本申請的申請日是2021年11月15日。

本申請的時間線(來自大爲數據庫)
而證據2的申請時間是2021年7月2日,僅僅三個月後就公開了,是2021年10月29日。

證據2的時間線(來自大爲數據庫)
也正是證據2只有三個月就公開了,導致其相對於本申請構成了現有技術。
如果再深究,就會發現這兩個專利,其中有共同的一個發明人,且技術是相同的,但是浙江大學卻請了兩家不同的代理機構來進行代理。這就會更加導致專利流程上出現問題。

所以這件專利被宣告全部無效,究其根源還是因爲專利申請流程上出現了重大的瑕疵,屬於管理不善的問題。
這也暴露出來中國高校,哪怕是浙江大學這樣的高校,在專利申請的管理上,依然存在改進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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