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12歲女孩只坐了1年牢,這名29歲運動員或參加巴黎奧運會

巴黎奧運在即,最近有一位荷蘭運動員引起了爭議。他就是沙灘排球運動員史蒂文·範德維爾德,今年29歲。除了“運動員”,他身上還有一個揭不掉的標籤——強姦犯。

(史蒂文·範德維爾德)

2014年,一名英國12歲女孩評論了史蒂文的一張照片,隨後他把對方加爲好友,兩人開始在網上聊天。當時史蒂文19歲。史蒂文從荷蘭飛到英國來找這位女孩,女生趁父母都出門的時候,把史蒂文帶回家,在那裏史蒂文強姦了她。2016年,史蒂文在荷蘭被捕並被引渡到英國受審。史蒂文承認犯有三項強姦兒童的罪名。最終,他被判4年監禁,不過他僅僅服刑了1年多,2017年就獲釋出獄了。

出獄後,史蒂文貌似並不是十分服氣:“我真地很想糾正我在被關押期間,外界寫我的那些謊言。”他出獄後仍然還在當運動員,繼續和搭檔打沙灘排球。一轉眼7年就過去了,他跟搭檔現在排名世界第11位。而且,他們已經獲得了巴黎奧運的參賽資格。

荷蘭排球聯合會表示,範德維爾德“自迴歸以來,已經證明了自己擁有模範球員的優秀品格,我們沒有任何理由懷疑他。”荷蘭奧委會在接受採訪時也表示,範德維爾德重返賽場符合荷蘭排球聯合會誠信記錄準則中的規定,他已經滿足參加“奧運會的所有資格標準”。國際奧委會則表示,各代表團參賽成員的選擇“完全由各個國家奧委會負責”。

範德維爾德本人發佈公開聲明稱:“我明白,在世界上最大的體育盛會即將開始之際,這一舉動可能會吸引國際媒體的關注。我無法改變這一(犯過罪的)事實,所以我必須承擔後果,這是我一生中最大的錯誤。”

網友質疑:這種人不禁賽嗎?

對此一事,不少網友議論紛紛,有人喊話法國奧運會應該禁賽處理?

小魔仙:有特長就可以犯法?爲了金牌國家尊嚴也不重要了?
zz:這種人不禁賽??
是個v:強姦幼女不應該判刑禁止參賽嗎?還有什麼人格可言?倒是顛覆了我的人格觀!
海Y清:是選不出來沒有犯罪前科的運動員了嗎?
8倍鏡V:在體育方面雖然實力出衆,但是在道德方面卻罄竹難書!
也有人質疑,爲何強姦幼女只服刑一年。

川川:強姦兒童,判刑4年,服刑1年多……這是什麼法律???

鐵蛋兒326:強姦12歲女孩只蹲一年監獄?

來源 | 綜合英國那些事兒、體壇週報、網友評論等

編輯 | 劉一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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