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讓你痛苦的關係,「放棄」也許是種更好的選擇



從小我們就聽著「堅持就是勝利」這句話長大,任何事情好像再堅持一下就能得到好的結果,似乎「放棄意味著失敗」「放棄代錶著軟弱」

但麵對不健康的關係時,當我們陷入痛苦的掙紮與衝突之中,每次交流都帶來不安、懷疑甚至否定自我價值時,麵對這樣的關係,我們還要繼續嗎?放棄,是否就比堅持更容易?

今天推薦一篇心理谘詢師王雪岩老師的文章,她認為:麵對糟糕的關係時,放棄也許是一種比堅持更健康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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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棄有時候是一種更好的應對方式

在我們的文化中,寜拆十座廟,不拆一樁婚就像一個信條,我們對人際關係的處理,往往會更傾嚮於勸閤,勸花力氣去改善,而很少有人會勸人放棄。

但有時候,放棄也許是比堅持更健康的選擇,就像健康的離婚對於雙方、對於孩子的保護,有可能遠遠大過維持糟糕的婚姻。對於婚姻治療師來說,有一種幫助叫做幫助雙方更好的離婚,但是我們的生活中卻少有人幫助我們更好的放棄。 

放棄一段關係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對於身處糟糕關係中的人,有時很難清晰的去分辨,到底是哪裏齣瞭問題,到底是不是對方做瞭錯的事情,自己所處的這個痛苦的關係,有沒有改善的可能。如果使自己感覺痛苦的是父母、親人、重要的朋友,重要的老師上級等等,就會讓我們更容易難以取捨。

為瞭幫助自己在感覺中輕鬆一點,我們就很容易動用否認壓抑理智化等方式,拒絕麵對關係中的痛苦。這些方式有可能幫助我們獲得暫時的輕鬆,但實際上,如果關係中存在的傷害可能如果不被識彆,不被拒絕的話,便可能一直持續發生。而接受這種持續發生的傷害,對一個人的影響,有可能是非常嚴重的。

我們不得不麵對的一個現實是,那些生活在我們身邊的人,人格中的確是存在多種病理性組織的。

▷《時時刻刻》

可以這樣說,我們每一個人的人格中都存在著精神病性的人格組織,這些組織與健康組織是比鄰而居的,隻不過是通常一個成年人在長大的過程中慢慢學會瞭適應社會化的要求,所以可以管理那些病理性的部分。

可一旦經曆某種特定的刺激,那些病理性的部分就會被激活,就有可能傷人傷己。所以這是我們不得不正視的一個現實:在生活的某些時候,傷害是一種真實的存在。

之所以要強調傷害是真實存在的,是因為對於我們的文化,對於很多人來講,一直試圖用迴避傷害的真實存在來營造一些和平的幻境,以此來迴避麵對被傷害後的痛苦,也避免因為要拒絕傷害而有可能引發的衝突,比如他是我的親人,不可能要傷害我,他隻是好心辦瞭壞事

也許這樣的安慰可以使當事人盡量少的感受到被傷害的痛苦,但是這樣的方式有一個很大的壞處,是被傷害的人得不到保護,傷害的影響有可能會持續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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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棄其實是一種能力

我曾聽到一個人說,我知道你被傷害瞭,那你為什麼不去努力改善,努力讓對方善待你,而是要選擇放棄呢?放棄是你的無能!

但事實有時候恰恰相反,放棄比堅持可能需要更大的勇氣,更多的定力

當一個人最終放棄一段關係時,至少需要具備很重要的一些能力:識彆傷害的能力、區分痛苦製造者的能力、相信自己的能力、忍受孤獨的能力、消化施虐者施加的壓力的能力,等等。

▷《One Day》

1. 識彆傷害的能力

對於一直生活於被控製、被虐待之下來的人來說,要意識到自己被傷害,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我自己的臨床工作中,常遇到的情況就是來訪者隻能報告自己感受到很痛苦,但責備常常會指嚮自己,當我去將他那些痛苦的經曆命名,告訴他,他曾經經曆的過程是一種虐待的時候,往往會引發他非常驚訝的錶情,或者是非常強烈的抗拒。

這實際上是在虐待關係中非常常見的,施虐者往往會歪麯事實,將自己的傷害性行為描述成是為瞭被虐待的人好,這就會在被虐待的人內心引起混亂,尤其是很小就被虐待的孩子,他們到長大後也無從區分自己到底是被傷害瞭,還是自己不夠好。

一個人如果無法區分自己是不是被傷害瞭,也就不知道自己有沒有保護自己的權力,其他的就更無從談起瞭。

2. 區分痛苦製造者的能力

一個從小生活在自己的感受被否定的環境中的人,既便是長大之後,他們也很難信任自己的真實感覺。一個從小就被告訴都是你不好,所以我纔打你的孩子,長大後很容易相信自己的所有痛苦都來自自己不夠好,而那些傷害者都是對的。

一個人如果無法識彆齣對方的傷害行為,也就無從談起對傷害行為的拒絕,而一味忍受傷害的結果,很可能會是將所有的攻擊指嚮自己,而付齣軀體疾病的代價。

3. 相信自己的能力

這其實與前麵兩個能力相關,很多時候,當我們擁有瞭足夠獨立的自我功能,當我們有能力區分齣彆人的傷害行為,但支持自己對傷害行為做齣拒絕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為施虐的人不會那麼容易放手,他們會做齣加倍的努力,將被虐待者拉迴到原來的軌道上去。

施虐者有可能會用很多道貌岸然的指責來控製試圖擺脫傷害的人,除非被傷害的人對自己有非常充分的信任(實際上生活在虐待之下的人非常難擁有這個能力),相信自己拒絕對方的傷害是正確的選擇,否則的話,很容易被對方的指責所控製,讓自己深感內疚或者自責,而重新迴到過去的軌道。

虐待的本質就是絕對的控製,所以當被虐待的人開始發展齣自信與獨立的能力時,也會強烈的激怒施虐者,施虐者會試圖用加倍的暴戾重新找迴控製感。所以被傷害的人如果不能夠充分的信任自己,是很容易被對方重新控製的。

4. 忍受孤獨的能力

一個病態關係(不管是工作環境還是傢族環境)中,最先覺醒的那個人是要承受非常大壓力的。當每個人都在施受虐的軌道上運轉時,如果一個人突然醒來,說“這不對”,不但會激怒施虐者,對於這個軌道中的其他人來說,也會激活強烈的焦慮。本來閉上眼睛還可以哄騙自己天下太平,你現在非要讓他睜開眼看到危險,他會非常難受。

▷ 《時時刻刻》

所以,那個最早意識到痛苦關係的人,需要忍受孤軍奮戰的艱難,要與非常強大的慣性去抗衡,那非常艱難。

當然,此時尤其重要的是,如果一個人與這樣強大的慣性無法抗衡的時候,還可以選擇放棄,獨自離開那條病態的軌道,這樣,至少可以保護自己。

我前麵談到的這些,都是基於一個假設,就是當你要放棄傷害性關係之前,先保證你是人格足夠健康的人。如果你本身就是有非常多的偏執、自戀人格組織的話,很可能感覺到的所有壞都存在於彆人身上,上麵這些就都無從談起瞭。那就首先要接受治療,逐步發展齣感受與他人關係的能力。


閤作谘詢師:王雪岩



編輯:丁曉玲
責編:寒冰
封麵圖來源:《One 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