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像不喜歡你了。
在網易雲看到這樣一條熱評:
以前,給你的備註是十二,朋友十二畫,戀人十二畫,愛人十二畫,家人十二畫。所以,十二的名字,叫做難忘。
後來,給你的備註是十一,愛人差一點,家人差一點,戀人差一點,朋友差一點,所以十一是遺憾。
十二和十一,一筆之差,雲泥之別。
誰的青春裡沒有出現過這麼一個人呢?曾跟你許諾過明天的人,卻再也沒有出現在你的明天裡。
後來總算明白,那些枕頭裡藏著的淚,都會隨著時間發黴,那些夢裡出現的人,註定無法擁抱餘生,遺憾,才是難免的結局。
昨天有個女生在後臺留言說,她跟前任已經分開了大半年,前任還在她心裡,一直都是忘不了的人,雖然已經接受他離開的事實,但提到「最愛」二字,腦海中第一反應還是浮現他的名字。
“前任”真的是一個聽到就忍不住難過的詞彙,這世界上所有的東西,一旦被加上“曾經”的前綴,那麼所有經歷過的開心與苦痛就都沒了留存的依據。
其實感情中最傷人的不是分手,而是那些曾經愛過的痕跡。
那個人,他曾經包容過你的任性,接納過你的情緒也曾堅定的拉著你的手走過所有的不安。
只是未曾想過,你偶然間的一次轉身,他卻沒打算繼續跟上。
他留給你的只是一個漸漸模糊的背影沒有告別,也沒有多餘的話,就這樣靜靜地消失在彼此的世界裡,好像從沒認識過一樣。
我相信,大多數人說“一生”的時候,是真的願意許之一生的。
只是後來,物是人非,分道揚鑣,空留“一生”在破滅那刻,倒是顯得有些諷刺。
表白前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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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白前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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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白前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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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白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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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愛第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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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愛第一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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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愛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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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愛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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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過情人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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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N次過情人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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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擁抱接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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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N次擁抱接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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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次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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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N次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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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前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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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前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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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前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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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前1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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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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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第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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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第1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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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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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每個人都遇到過那麼一段感情;
或者碰見過一個,看起來合適一生的人。
只是有的人,教你學會了珍惜,卻早已離你而去。
就像教會你舞步的人,未必能陪你跳到散場。
有時候感情就是這樣,我明明還愛你,但是慢慢的生活卻不再屬於彼此,無法融入對方的世界。
“沿著我的皮膚紋理,走過曲折手臂,穿過時間的縫隙,你吸引我軌跡。”
愛情這個字眼,今後容得下你,容得下我,卻再也容不下我們。
有些人很幸運,想你了就可以告訴你;有的人,就比較不幸,想你只能轉換成聽歌、喝酒、走夜路。
故事並不難講,無非是曾經轟轟烈烈愛過一場,到最後不可避免走向散場。
是真的走不下去,才選擇放手,也是真的難以割捨,才會念念不忘。
所謂的高牆萬丈,擋的都是不來的人。
很多時候,自己心裡的那堵牆,才是最難跨越的路障。
我們不都是這樣,揣著一副舊皮囊,不喜新人,不見舊人。
無可奈何全藏在笑裡,愛都融化進眼淚裡。
不要在感情裡當一個結果論者,百分百地接受感情無常。
其實平凡如他,與其他甲乙丙丁沒什麼不一樣。
廟宇塌了,神像毀了,一切的糾結固執,都化為沙化成土,也沒有什麼能再阻擋你眼前的路。
一壺濁酒盡餘歡,夕陽山外山。
繁華散去燈已清,容顏已老去;相見已是別離時,往事不許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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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喬陌
有態度的貓系小哥哥
私人微信:FANCS01
男生愛一個人,真的很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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